中山日报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3月20日开始受理材料
本报讯 3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受理材料时间从3月20日开始。据介绍,符合初次认定条件的,由个人申请,经单位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关于明确我市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58号),原执行的非脱产“五大”毕业生和党校学历毕业生或从事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人员,不再实行初次认定,可申报评审。自今年起,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
记者采访了解到,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受理材料时间每年有两个时间段,一个为3月20日至3月30日,另一个为7月20日至7月30日。
认定对象及级别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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