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的通知
陵农发〔2016〕29号
陵川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的通知
各农药经营单位:
百草枯是广泛用于农林业的化学除草剂,具有广谱、速效的特点。因百草枯水剂中毒死亡率高且无解药和特效治疗方法,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45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各农药经营门店要将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全部下架,不得再经销,对剩余百草枯水剂可进行退货。
二、2016年7月1日后,国内仍可销售使用的百草枯产品只有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百草枯可溶胶剂(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912,登记证有效截止日:2018-9-25)。另外,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8日以前生产的50%百草枯可溶粒剂(农药登记证号:LS20120374,登记证有效截止日:2015-11-8)在其有效期内可合法销售、使用。
对允许销售、使用的百草枯剂型的产品,要纳入高毒、高风险农药目录,严格监管,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
三、2016年7月1日后,一经发现继续经营和使用百草枯水剂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陵川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