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典洋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典洋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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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典洋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典洋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沧江工业园西园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典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沧江工业园西园,2004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现拟在原环评审批基础上扩建以下建设内容:①在原2座生产车间内新增制造针织机械500台,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扩建后项目年产制造针织机械750台、齿轮1000组。②在原有占地面积的基础上,于厂区北面新建1座1层的厂房,其建筑面积为2160㎡。③对2012年11月和2014年1月的厂区平面布局及建筑物的层数和功能调整的内容进行环保手续的报建。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热处理工序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超声波清洗水和抛光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在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前,项目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自建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机加工过程中金属粉尘自身比重大易沉降,基本不会形成飘尘现象;回火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强排风装置处理和加强通风,烟尘能达标排放;针织机械调试产生的纱尘通过处理设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少;食堂油烟和燃料废气通过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一般废物边角料和废屑料经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余垃圾和废油脂需委托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和热处理产生的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处理,废油、废抹布手套和隔油沉淀池的污泥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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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