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开展新版会计证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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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精神及有关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要求,我县将于2014年起,开展新版会计证换发工作。换证范围包括所有持2013年及以前年度颁发的原版红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批次换发新颁证书。换证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且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本次换证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2015年12月31日后旧版会计证书停用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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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7:55: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