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公告(二○一七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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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为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青财监〔2017〕4号)规定,决定对城阳区2014-2016年度水利维修管护相关资金开展专项治理,延伸检查城阳区自来水公司、流亭街道办事处、城阳街道办事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同步对上述单位此项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工作实施会计监督。
特此公告。
青岛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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