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市贫困村将基本实现五通十有
“十二五”期间,市重点扶持贫困村90%以上的扶贫对象收入将实现翻番;制约贫困村发展的因素得到消除,致富产业得到优化,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农民素质明显提升,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基本实现“五通”(即实现村村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通信息)和“十有”(即有旱涝保收田、有致富项目、有办公房、有卫生室服务、有卫生保洁制度、有学前教育、有文化活动室、有健身场所、有良好生态环境、有就业保障措施)。
到2020年,全市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拉大趋势。
根据国家、省集中扶持连片特困地区的政策要求,我市将在所有行政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是6个县市区的贫困山区、丘陵区、库区、湖区。每两年确定50个贫困村进行扶持,一扶两年不变。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县市区在重点区域推荐,市扶贫办审查、确定后实施。市重点区域以外的贫困人口,由县市区政府负责扶持,县市区可自行确定重点扶持区域,统筹安排、整合资源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