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全面推进煤质卡口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镇原县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咬定境内销售煤炭标准,盯住煤炭运输车辆,抓住煤炭配送体系建设重点环节,严把燃煤入境关,实行卡口管理,累计检查登记运煤车辆34辆,劝返6辆,有效防止了劣质煤炭流入市场销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9月份,县上下发了《镇原县煤质管控及煤炭经营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煤质管控及煤炭经营市场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由县工信局牵头,公安、运管、质监等部门配合,在主要入境路口设立监测站,全天候检查入境运煤车辆。2017年12月23日,市大气办下发文件指出,我县煤质卡口管理工作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县上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质卡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了安排部署。
二是科学布局卡口。根据全县主要入境路口分布,在平泉马洼路口、三岔桥头(309线)、开边张庄路口、屯字曙光路口、城关路坡、城关许沟设置了6个煤质检查卡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每个卡口每班4人值守,分3班轮流。工作全面推进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及时对卡口设置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城关路坡卡口,人员每天分2班轮换,确保了卡口设置合理、人员调配科学。
三是强化工作力量。抽调县直6个部门和5个乡镇40名工作人员,脱离原单位,统一编组分配到各卡口工作。实行抽调人员双从管理制度,由卡口所在乡镇确定一名科级领导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各抽调单位确定一名科级领导负责督促本单位抽调人员到岗工作和任务落实。县工信局、质监局各抽调2名干部(含科级领导1名),成立督促检查组、煤质质量检测组,负责日常督查检查指导和疑似不符合标准燃煤检测检验。
四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煤质卡口管理制度、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运煤车辆“两证一票一单”(煤炭经营户委托运输凭证或营业证照复印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签发的车辆通行证、单车煤炭销售***、加盖有煤矿印鉴的本批次煤质检验报告单)齐全,逐一登记相关信息后放行,证票不全登记后予以劝返,确保管控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是做好服务保障。县上多方筹措资金,落实了临时办公场所和车辆检查区,制作了统一的标志牌,配备了“运煤车辆停车检查”提示牌及夜间警示灯具、工作人员反光背心和必要的生活设备等,建立了工作人员签到簿、工作日志、车辆登记检查簿等工作台账,全力做好煤质检查卡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