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三旧改造一冶路桥房屋征收项目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结果征
青山区“三旧”改造一冶路桥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了认定,认定结果如下: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部分排水管网管径过小、老化严重;自来水系统老化严重,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已使用多年;无停车位,存在车辆随意停放于空地、路边等场所的情况;人防工程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内部道路设施陈旧落后,道路破损严重,设施功能不完善,现状设施配置未达到配置标准的50%;环卫基础设施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消防基础设施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项目地块内无燃气管网,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根据以上基础设施配置情况,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武政规〔2018〕6号)的规定,认定该项目基础设施落后。现将上述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16时整,共计15天。
二、征求意见程序
该项目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如对认定结果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项目部地址:冶金大道63号
联系人:胡林涛 (电话:188****5701)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