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达勇汽车维修中心年维修2000辆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荷塘区达勇汽车维修中心年维修2000辆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维修2000辆汽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3号修车棚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达勇汽车维修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荷塘区达勇汽车维修中心租赁株洲亚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场地用于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厂区占地面积710㎡。项目建成后,经车辆预检、快速保养、机修、钣金等工序年维修汽车2000辆,其中大型车500辆/年,小型车1500辆/年。项目含烤漆在内的维修量约为300辆/年。项目总投资2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的房顶搭建及室内装修,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营运期:(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由市政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白石港汇入湘江,对湘江水质影响很小。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白石港汇入湘江,对湘江水质影响很小。(2)废气:焊接烟尘、汽车尾气通过加强厂区排气通风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并做好劳动保护措施,其对厂界及周围的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很小。打磨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未经收集的粉尘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措施(如佩戴口罩)及厂区通风后,对员工身体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经布袋收集的粉尘做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油漆废气经过过滤棉+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15m)排放。(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南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各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定期交由回收站回收,隔油池废油、隔油池底泥定期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稀释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废蓄电池等分类收集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