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印发宝应县优化营商环境20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宝应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部门和单位:
《宝应县优化营商环境20条》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宝应县优化营商环境20条
为打造投资更便利、效率更优化、服务更规范、法治体系更完善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扬州所有政策在宝应最优落实,全省的先进做法在宝应复制推广,企业群众期盼在宝应积极响应,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宝应高质量发展。
1、企业开办注销。全面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开办企业中银行收取企业开户费用和企业刻章费用全面免收。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程序。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2、“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省公布的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全部到位。食品经营许可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理。
3、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推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编制完成《宝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推动实施“多测合一”改革。探索建立“多规合一”所需测绘业务协同和数据更新共享机制,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4、工程项目审批。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为服务项目建设而搭建的施工用房和售楼处等临时建筑或构筑物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直接到窗口申领临时许可证,做到“拿地即开工”。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确保中型及以下项目从正式受理到出具审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型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意见审查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到竣工验收,审批各环节8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竣工验收,审批各环节60个工作日内完成;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竣工验收,审批40个工作日内完成。
5、企业水电气接入。用水、用气装表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分别不超过4个和3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于长度小于300米的水电气外线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事项。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零审批、零投资)服务,2021年底前,将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办电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12个、22个工作日以内。全省低压小微企业客户从申请到接电的全过程时间进一步压降至8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动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再次办理转移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7、纳税退税服务。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提升集成服务产品应用水平,力争线下办税比例再压缩30%以上,纳税时间再压缩10%以上。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退库全流程实现无纸化,在进一步防范骗税风险的前提下,坚持平均5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口退税,更高效率支持外贸出口。
8、涉房交易改革。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缴税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财政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做到“一次缴费、后台分帐”。依托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推广涉房交易税费业务“套餐式”办理。“提供线上缴税、线上缴费”功能。
9、执行合同质效。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制度落地落实。完善送达制度,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依法审慎判断、严格审查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条件。依法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益,谨慎调整违约金标准;建立诉讼、仲裁对接机制,发挥仲裁高效快捷作用。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完善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机制、繁简分流机制、立审执全流程配合机制、“执转破”案件考核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
10、破产办理质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调机制。依法发挥政府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协调解决破产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经费保障、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实现破产案件应收尽收,压缩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对“无产可破”等简易案件,推动“简案快审”,对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创新审判方法,推动“繁案精审”。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
11、政务服务便利化。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及时公开、主动推送办件进度和结果,将政务服务“一张网”覆盖到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就近办”。推进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进驻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加大“一窗通办”力度,推进“集成服务”,设置“一件事一窗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进出”,充分利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一窗通办”。推行“代帮办”服务,根据不同企业群众需求开展***服务,建立代办服务制,公布代办事项目录清单。
12、“一件事”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开餐馆一件事、开旅馆一件事、初次就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结婚(离婚)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等。
13、数据互通共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深化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综合基础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覆盖率、准确率和实时率。丰富电子证照种类,基本覆盖党政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等,推动行业协会、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文件报告等向电子证照库归集摘要、目录等信息。依托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各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与“一张网”对接,逐步打通数据孤岛、信息壁垒,提高“一网通办”能力。
14、企业服务热线。加快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做好政务服务“一号答”工作,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市、县工单的接收、交办、督办、回访流程,实现全过程闭环。深化“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建设,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探索设立企业服务专家门诊专库,围绕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疑难解答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
15、涉企服务效能。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16、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豁免清单制度,对市场经营主体一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确保各相关部门全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率达到100%、数据归集类型达到2类以上。
17、信用监管机制。按季度开展对各部门的政务诚信评价,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深化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政务公开。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18、企业信用修复。对一般失信公示时间三个月至一年或严重失信公示时间六个月至三年的企业,在符合“信用中国”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最短时间内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有修复意愿的企业100%进行信用修复。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失信主体,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公示期限届满一年、未有新的违法行为,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及时帮助进行信用修复。
19、惠企政策普及。依托“苏企通”平台,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完善涉企政策汇聚机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20、政企常态联系。建立健全企业诉求汇总分析制度、政策评估制度,加强涉企政策及审批服务事项梳理,问需于企,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我县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适时开展由县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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