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抓监督服务大局促发展
2018年以来,赫章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赫章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促进和谐,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出击 决战脱贫
——主动担起“组组通”公路建设重任。根据县委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担起了脱贫攻坚四场硬仗之首的“组组通”三年大决战重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攻坚队队长,2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攻坚队副队长。其中,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到交通局坐镇指挥和调度,并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县人大“五委二室”主任中,办公室主任和农业农村委主任分别担任全县“组组通”公路建设7个督查考核组中的两个组长,负责9个乡镇“组织通”公路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全县“组组通”项目共1211个2128.421公里全面完成,经省市督查组检测,赫章“组组通”公路建设质量总体较好。
——建立常委会班子成员包保乡镇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由常委会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县人大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到包保联系乡镇开展调研5天,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联系帮扶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存在困难和问题,大家共商对策,找出解决措施。对于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请求县委帮助解决。
——选派优秀正科级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根据县委安排,选派了2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正科级干部分别到铁匠乡河山村、兴发乡民族村任第一书记。
——建立人大代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开展“千名代表访千户、帮万人”活动,搭建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乡镇代表工作服务站和片区代表联络服务点建设,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激励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突出重点 强化监督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全县重要的民生问题、发展问题依法实施监督,全年共召开了7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赫章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赫章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赫章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报告》及2018年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等14个工作报告。为提高对报告的审议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组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四场硬仗”、民办教育、骨干水源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和视察,形成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对创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评议。
强化立法 依法治县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和立法工作,常委会领导带头调研、带队检查,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完成省、市人大交办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和全县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三是认真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进行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工作,已经出台并施行了毕节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毕节市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条例》,《毕节市韭菜坪保护条例》完成了论证和修改,已报省人大等待批复实施,同时争取市人大将赫章县2017年提交的五年立法规划《赫章县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条例》《赫章县松林千年杜鹃保护管理条例》《赫章县阿西里西大草原保护管理条例》《赫章国家级森林公园(平山林场 水塘林场)保护管理条例》《赫章可乐考古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赫章民族原生态文化保护条例》等得到落实;四是推进立法联系点的建设,2017年推出兴发乡和珠市乡作为立法工作试点,2018年通过了市人大的检查验收,到2022年,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成立立法联系点,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有力保证;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效果,对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六是认真开展“法治赫章”创建工作,认真对照创建内容,逐条逐款进行完善,再结合人大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完成,为法治赫章的顺利验收做好准备;七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设置法治教育宣传专栏、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教育讲座,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表达各种诉求,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范程序 依法履职
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履职,修改和完善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规定,以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为目标,扩大审议重大事项的人员参与范围,让县、乡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议,参与审议、旁听重大事项报告,充分发表意见,广泛发扬民主,正确决定重大事项。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认真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坚持程序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行使人事任免权。2018年,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票决方式任免干部29人次,把县委的人事方案转化为人民的意志愿望。并组织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认真指导乡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补选或辞职领导职务,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权得到落实。
同时,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保障,搞好服务,抓好培训,确保代表活动正常开展。一年来,组织全县选举产生的55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抽调工作人员做好赫章代表团的服务工作,会议期间精心组织代表提出工作建议,收集并转办县人大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101条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市人大代表建议21条、省人大代表建议15条,均对代表进行了办理或答复,办结率为85.6%、答复率为100%、满意率为96.92%。认真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落实省人大、市人大、县人大、市委、县委关于人大工作改革创新、完善发展的决策部署,表决通过了《关于赫章县德卓等6个乡改镇及撤销城关镇白果镇分别设街道有关问题的决议》,对撤乡改镇、撤镇改街道的有关人大工作依法进行了明确。
健全机制 改进作风
以转作风、改文风、整会风、添活力、增动力为重点,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工作的主动性,营造人大机关能干事、干成事的整体氛围。一是进一步规范文秘、保密、人事工资、机关事务管理、离退休干部、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二是强化学习意识,采取自主培训与外出学习相结合,组织人大代表到深圳人大干部培训基地、井冈山干部学院等地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转办和督办信访案件,共受理群众来信30件,接待来访群众51人次,为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四是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财经工作、代表工作、法制工作、办公室工作、信访工作等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工作交流活动,并加强与市人大、周边县区人大及各乡镇人大的沟通与交流;五是强化人大工作宣传。全年在贵州省人大论坛、毕节人大、毕节日报等媒体发表人大新闻稿件22篇,有力推动了人大宣传工作;六是强化目标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目标就是任务,目标就是责任的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与“五委二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全面完成人大机关各项目标任务。
(记者 李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