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鑫晖塑料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鑫晖塑料厂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委光明北路2号,项目从事塑料线槽,塑料管,塑料粒制品制造。验收时,该项目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挤出机7台、粉碎机2台、混料机2台、磨粉机4台、介子机3台、圆口机1台。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现有实际规模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配套1套废气治理设施,采用低温等离子净化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小时,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粉碎、混料、投料、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2套废气治理设施,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有组织挤出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挤出废气、颗料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分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568022
传真:0757-255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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