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江北新区综治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局:
为落实全省“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视频会议精神,深化民生实事项目品牌建设,现将《南京市开展“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司法局
2021年3月22日
南京市开展“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结合省厅工作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深化对标找差,扎实创新实干,树立新的标杆,迈进更高层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拓展法律服务维度,在现代化新征程上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贡献法援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通过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促进法律援助的覆盖度、满意度、贡献度、保障度的全面提升,把工作方向定位到市委确定的“在全省高质量考核中继续走在前列”的目标上来。拓宽群众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的渠道,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各区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1.3万件以上,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主要内容包括:
(一)扩大援助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行政诉讼扩大化试点工作,放开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由限制,将行政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当事人纳入援助范围扩大援助事项范围。对追索劳动报酬类事项,将免于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难人群。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的受害方,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追索损害赔偿,因见义勇为、实施志愿服务、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遭受损害请求赔偿补偿的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将假冒伪劣农资、征地拆迁等涉农事项以及涉及土地承包、林权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时予以援助。
(二)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协调、推动各区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地方,推动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
(三)重点帮扶特殊群体。聚焦“病残孤老灾”等特殊弱势人群,根据实际需要持续推出必要帮扶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根据其需求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根据实际需要持续推出必要帮扶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拓展到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关注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法律帮扶,强化与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通过定向联系、分类推送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四)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服务规范和评估规则。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庭审旁听、重点督办。健全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推荐和宣传机制。优化法律援助指派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反映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效果,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
(五)提升援助保障水平。提升名优律师承办率。建立名优律师录入、退出机制,实时更新名优律师团,切实将愿意做、踏实做且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的名优律师遴选出来。与市律师协会会商,将律师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列为评选先进个人的打分项目,以激励律师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开设法律咨询专家门诊,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对当事人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提供代书服务。
三、具体措施
(一)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深入开展“法润南京·2021春风行动”宣传发动,加强宣传策划,持续营造声势,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开展“法援惠民生保障妇女权益”“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法援惠民生情暖残疾人”等专项活动。编写全市法律援助维护妇女权益优秀案例选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坐堂门诊”,解答有关妇女维权法律知识。与妇联、法援志愿组织集中开发一批有品牌度、有影响力的妇女维权法律援助项目。编印《南京市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制作老年人维权微视频,营造尊敬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市及各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无障碍通道,为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提供预约***服务。结合“全国助残日”,联合市残联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着力提升残疾人群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二)拓展援助服务维度。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五进”,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探索建立依法维权“绿色通道”。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律师远程阅卷、公证员远程视频办证功能,推行全业务、全时空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法律援助律师和来访群众。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公证、调解“一事一评”等工作制度。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落实告知承诺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要持续开展“减征便民”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缺少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人员证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证明、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证明以及义务兵证明、军属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证明等15项证明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研究采用事中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的新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
(五)推进行政诉讼援助。推动南京江北新区法援中心和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筛选具有一定执业年限和行政诉讼经验的专业律师,作为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团,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和规范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开展案件同行评估。将具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经历和十年以上相关领域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列入选聘同行评估人员的要求,建立评估检查专家库。从评估活动的基本情况、值得肯定之处、有待完善之处等方面制作详细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为办理该案件的承办律师能力水平的准确反映,将反馈给相应的法援中心作为参考。在收到“不合格”等级的法律援助同行评估结果后,认为对评定等级有异议的承办律师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异议不成立或者未提出异议的承办律师,将被调整出法律援助律师库。
(七)落实“一案一评”制度。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带案督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庭审旁听、听取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督查巡查。落实《南京市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指派律师评价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办案法官和当事人对指派律师辩护工作的意见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一案一评”,按照实名、客观、真实的原则,从司法礼仪、纪律作风、履职尽责等方面对该案的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进行评价。
(八)打造地域援助特色。打造岱山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工作站的知晓率。以岱山法律工作站为依托,围绕省厅、市局各项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利用“3·5学雷锋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8司法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协助社区加大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力度,开展针对社区法律明白人的专场法治讲座。
(九)加强技术创新应用。深入挖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大数据,围绕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和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趋势,研究需求预测、流程监测、智能推送等数据模型。加快研究“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利用远程视频技术,法律援助律师阅卷等服务、推动远程业务系统嵌入政法“创新协同”项目。协调公安监管、律协,推进律师远程会见系统法律援助端口落地,为承办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律师提供方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将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让人民群众在民生实事项目中真正得实惠。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由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机构牵头,宣传教育、律师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装备财务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抓紧研究制订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务求取得扎实的进展和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工作衔接,切实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宣传引导、扩大影响。积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律援助故事,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深度、有特色的宣传报道和产品,用老百姓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讲好法律援助故事、法治故事,多角度呈现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维护公平正义的努力和成效,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