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广盐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创路28号(厂房A)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由广东广盐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建设,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创路28号(厂房A)。项目年产食用盐10万吨,不含化卤、蒸发、洗涤、脱水等工序,单纯在食盐中混装添加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盐尘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盐尘无组织达标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卖回收;除尘器盐尘经包装后运回细盐厂加工。 |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