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开展2016年度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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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日前,为保证参保企业社保费征缴准确足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市直参保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本次社保缴费基数核定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社会保险稽查同步进行。核定依据主要是参保单位提报的《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个人签字公示表》和《2015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
具体核定流程:一是申报审核。参保单位提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稽查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要求的材料,呈交缴费基数核定工作人员审核。二是录入工资。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到社保服务大厅稽核(4号)窗口拷取缴费基数核定模板,录入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三是生成基数。参保单位将录入后的模板报送社保服务大厅稽核(4号)窗口输入系统,完成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劳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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