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走私肉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局):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转发〈关于迅速对疫区牛肉走私开展综合整治的通知〉的通知》(潮阳海防打私〔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走私肉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
走私肉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打击走私肉类食品(特别是疫区牛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汕头市潮阳区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转发〈关于迅速对疫区牛肉走私开展综合整治的通知〉的通知》(潮阳海防打私〔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经营或使用走私肉类食品(特别是疫区牛肉)违法行为,切实增强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的法治观念,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肉及肉制品采购、经营、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实施步骤
本专项行动于2014年12月15日开始,2015年3月15日结束,为期3个月。专项行动总体分为启动、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5日)
1.制定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
2.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稽查局,负责日常事务。
组 长:蔡建忠
副组长:肖亮雄、黄楚荣
成 员:张盛灿、马兴贤、郑泽鑫、谢华强、林立标
由黄楚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盛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5年1月15日-3月1日)
1.根据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情况梳理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检查,同时组织力量对我区主要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存储、销售疫区牛肉及其它无合法进口证明肉类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立案调查,依法查处。
2.密切结合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工作,加大“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活跃的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市场进行排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储藏运输安全保障等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
3.建立健全查处走私肉类食品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执法联动和全程督办机制。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合作,搭建信息平台,畅通沟通渠道,推进联合执法的频率和力度。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阶段(2015年3月1日-3月15日)
1.及时梳理并上报整治情况。
2.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保持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压缩走私肉类食品活动的生存空间。
3.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并完善打击走私肉类食品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将一些好的、有效的做法形成机制,深化整治目标和行为。
4.与主流媒体合作,邀请他们撰写有关调研报告等,介绍我局开展走私肉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识走私肉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二)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安全管理技能,切实守法诚信从业。在检查过程中,要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人员的日常监管责任,对督促企业规范日常管理,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管理规定。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消费投诉,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肉类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媒体推荐整治行动的报道素材,提升社会公众对走私肉类食品危害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制定好宣传预案,做好舆论引导,防止因宣传的时机、方式或内容失当而产生负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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