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单位
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菏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菏人社字〔2019〕35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在菏泽市行政区划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当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提供毕业证书;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七、办事流程
1.现场办理;
2.外网申请,现场办理。
http://103.239.153.109/sdggfw/index.action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0-5314121
监督电话:12333
十一、办理地点
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市人社局2楼综合服务大厅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