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七五普法期间普法宣传工作履职报告
“七五”普法期间,光明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光明法院“三定方案”尚未正式批复、不能正式受理案件的特殊情况下,切实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贯穿法院筹备工作始终,积极参与法治光明建设,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光明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将光明法院“七五”普法期间普法宣传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工作职责和内容
成立光明法院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统筹领导全院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招聘综合文字、新媒体等专业人才,进一步夯实工作人员基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和重点,具体分工到人,规定完成期限,有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二、建立健全法院干警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治国工作水平
针对领导干部,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把依法治国列入中心组必学主题,法院挂牌成立至今,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3次,专题学习******关于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议题2次。组织党组书记、院长杨克成同志和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晓辉同志参加局级干部、处级干部任职法律知识测试,成绩合格。
针对基层干警,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9次,引导自觉遵守法律和党章党规。每年均组织1次全体处级及以下在编干警参加广东省和深圳市普法办公室举办的学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组织新提名法官参加初任法官任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参加初任公务员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职务犯罪的预防》等法治教育内容。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服务法治光明建设。利用光明法院微信公众号加强舆论引导,制定《关于加强审判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打财断血”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审执业务中涉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关于虚假诉讼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指导的工作方案》并在微信公众号公布,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监督举报的法律意识。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宣传稿件9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设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法院公示栏予以张贴公告,制作宣传横幅以及电子显示屏,引导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线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抵制黑恶势力。
(二)强化涉疫情刑事案件宣传,维护特殊时期社会稳定。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光明法院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及时协助宝安法院从严从重从快审理3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利用光明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该3宗案件,介绍案件审判情况以及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提高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遵纪守法和预防诈骗的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氛围。借助“两微一端”及多种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宣传速度和广度优势,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贯彻落实力度,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宣传引导,走访企业时重点讲授相关法规条文,突出拒不执行法律责任,引导企业支持法院工作,营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阳光司法,推进司法裁判文书公开,推动司法审判过程透明化,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善用新媒体思维,建立“一网双微”工作机制,帮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加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审判执行信息、获取法律知识,降低信息获取成本,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2019年以来,光明法庭公开直播案件288件,观看总量84175人次;裁判文书网上公开71***份;举办巡回法庭进社区活动共4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四、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普法联动工作格局
(一)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1+6+31”的建制体系,即在区法院设立1个调解中心,在6个街道分别设立巡回法庭,实现“一街道一法庭”,在31个社区设立司法确认(调解)室,实现“一社区一工作室”基本模式,实现区法院与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化解联动。目前,区法院调解中心已建成,2个街道巡回法庭已建成,31个社区司法确认室已全部投入运作。2019年以来,光明法庭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492宗,在线确认86宗,“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确认”机制既为辖区民众带来便利,也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融入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
(二)推动“两进”,积极参与法治城区建设。一是大力开展“法官两进”工作。详细制定“法官两进”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划分责任片区,逐步建立与社区、企业、学校的长效联络机制。院领导、法官带头走访社区8次,深入了解基层情况,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了解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宣教工作。走访重点企业十余次,设立巡回法庭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审理,并适时对企业员工进行法治教育。二是积极开展“两代表一委员”团队进社区活动。由院长牵头“两代表一委员”团队定期走基层、入社区,向基层党员群众宣讲党的政策方针,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同步开展慰问、调研、走访等活动,切实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听取民情民意,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做好***、反馈工作。
五、狠抓关键领域,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保护日以及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等各类纪念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法院公号推送文章3篇,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宪法宣誓1次,举办免费法律咨询活动1次,持续开展法律知识线上竞赛等。定期优化法院宣传栏普法内容和形式。
(二)着重抓好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提高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意识。在外来人员聚集工业区设立法律宣传公告栏,派发法治传单,定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遵守法律底线、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联系本地小学、初中等学校,建立长期联系互动机制,定期开展法治讲堂活动、派发法治知识手册等。
(三)参加专项维权宣讲活动。到红花山公园参加“关爱妇儿权益,共建平安光明”专项维权宣讲活动1次,现场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注重普法宣传实效
借助“两微一端”平台,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动发力,构建线上、线下联合体系,形成稳定长效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广度和深度,借助法院自媒体,开发普法相关专栏,提升法院与民众互动性,拉近法院与民众距离。
专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