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两年半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00多宗
24日,金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凯厚、程惠泉、彭祖国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执行《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年7月份,我区共调解矛盾纠纷34***宗,调解成功3334宗,成功率达96.2%。
检查团在听取了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的工作汇报后,还实地视察了红旗和三灶两镇的司法所以及警民联调工作室等场所。
据了解,《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颁布三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创新发展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作用。三年来,我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区两个镇、20个村居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2个,实现了调解组织在镇村的全覆盖;2009年完成了由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合署办公的镇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设工作,使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在一个新的平台上联合运作。2008年至2011年7月份,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34***宗,调解成功3334宗,成功率达96.2%。其中调处重大矛盾纠纷76宗,已成功调处68宗。
检查团对检查结果表示满意并指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幸福金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重视《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落实,在调委会硬件建设、调解人员培训和调解经费的保障方面给以充分支持。要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吸引和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源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