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宣布我市进入2022年汛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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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深防指〔2022〕5号
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综合考虑今年三防形势和工作实际,省防总定于3月24日宣布全省进入2022年汛期,我市同步入汛。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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