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〇年 第3号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已经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钟 山   

  2020年8月25日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是指: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诉人)认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被投诉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投诉工作机构申请协调解决的行为;

  (二)投诉人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

  前款所称投诉工作机构,是指商务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部门或者机构。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申请协调解决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民商事纠纷的行为。

  第三条 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第四条 投诉人应当如实反映投诉事实,提供证据,积极协助投诉工作机构开展投诉处理工作。

  第五条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协调、推动中央层面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指导和监督地方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工作。

  第六条 商务部负责处理下列投诉事项:

  (一)涉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

  (二)建议***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

  (三)在全国范围内或者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商务部认为可以由其处理的。

  商务部设立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外资投诉中心,暂设在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负责具体处理前款规定的投诉事项。

  全国外资投诉中心组织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培训,推广投诉事项处理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督促地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积极预防投诉事项的发生。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投诉工作机构)负责投诉工作。地方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事项受理范围和投诉处理时限。

  地方投诉工作机构受理投诉人对本地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和建议完善本地区相关政策措施的投诉事项。

  第八条 投诉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协调解决其与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的,不影响其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权利。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商会、协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会员提出的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具体的政策措施建议。

  第二章 投诉的提出与受理

  第十条 投诉人提出投诉事项,应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线申请等方式提交。

  各级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公布其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站等信息,便利投诉人提出投诉事项。

  第十一条 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的,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出投诉的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四)有关事实、证据和理由,如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一并提供;

  (五)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七)、(八)、(九)项所列情形的说明。

  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的,投诉材料应当包括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信息、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建议。

  投诉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有关证据和材料原件以外文书写的,应当提交准确、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第十二条 投诉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投诉。投诉人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当向投诉工作机构提交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第十三条 投诉材料不齐全的,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期限。

  第十四条 投诉具有以下情形的,投诉工作机构不予受理:

  (一)投诉主体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的;

  (二)申请协调解决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民商事纠纷,或者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范围的;

  (三)不属于本投诉工作机构的投诉事项处理范围的;

  (四)经投诉工作机构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通知补正后,投诉材料仍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

  (五)投诉人伪造、变造证据或者明显缺乏事实依据的;

  (六)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法律依据,向同一投诉工作机构重复投诉的;

  (七)同一投诉事项已经由上级投诉工作机构受理或者处理终结的;

  (八)同一投诉事项已经由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处理终结的;

  (九)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进入或者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

  第十五条 投诉工作机构接到完整齐备的投诉材料,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投诉人发出投诉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投诉工作机构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属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的,投诉工作机构可以告知投诉人向有关投诉工作机构提出投诉。

  第三章 投诉处理

  第十六条 投诉工作机构在受理投诉后,应当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情况,依法协调处理,推动投诉事项的妥善解决。

  第十七条 投诉工作机构进行投诉处理时,可以要求投诉人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材料或者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投诉人应当予以协助;投诉工作机构可以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被投诉人应当予以配合。

  根据投诉事项具体情况,投诉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召开会议,邀请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共同参加,陈述意见,探讨投诉事项的解决方案。投诉工作机构根据投诉处理工作需要,可以就专业问题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第十八条 根据投诉事项不同情况,投诉工作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一)推动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达成谅解(包括达成和解协议);

  (二)与被投诉人进行协调;

  (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投诉工作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处理方式。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签署和解协议的,应当写明达成和解的事项和结果。依法订立的和解协议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具有约束力。被投诉人不履行生效和解协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投诉事项。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处理终结:

  (一)投诉工作机构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进行协调处理,投诉人同意终结的;

  (二)投诉事项与事实不符的,或者投诉人拒绝提供材料导致无法查明有关事实的;

  (三)投诉人的有关诉求没有法律依据的;

  (四)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的;

  (五)投诉人不再符合投诉主体资格的;

  (六)经投诉工作机构联系,投诉人连续30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诉处理工作的。

  投诉处理期间,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七)、(八)、(九)项所列情形的,视同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

  投诉处理终结后,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投诉人。

  第二十一条 投诉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一年未能依据本办法第二十条处理终结的,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第二十二条 投诉人对地方投诉工作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或者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就原投诉事项逐级向上级投诉工作机构提起投诉。上级投诉工作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投诉工作规则决定是否受理原投诉事项。

  第二十三条 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投诉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个人隐私。

  第四章 投诉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全面、准确记录有关投诉事项的受理和处理情况,按年度进行归档。

  第二十五条 地方投诉工作机构应当每两个月向上一级投诉工作机构上报投诉工作情况,包括收到投诉数量、处理进展情况、已处理完结投诉事项的详细情况和有关政策建议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单数月前7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外资投诉中心上报前两个月本地区投诉工作情况,由全国外资投诉中心汇总后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地方投诉工作机构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有关地方或者部门工作中存在普遍性问题,或者有关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明显不当的情形的,可以向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反映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由全国外资投诉中心汇总后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全国外资投诉中心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报投诉工作情况,并视情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 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应当按年度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建议书,总结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商会、协会、有关地方和部门反映的典型案例、重大问题、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加强投资保护、改善投资环境的相关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投诉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投诉人通过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反映或者申请协调解决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所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1日商务部第2号令公布的《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2:36:35重新编辑
深圳沙井新桥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沙四村东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步涌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步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蚝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街道万丰大钟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和二鸿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南环路康达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马鞍山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树边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罗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罗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罗田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江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洪桥头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燕川北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溪头第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街道碧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潭头西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东方村大田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红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洪桥头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塘下涌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横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东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蚌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沙浦村欧洲之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市委机关幼儿园深入雷岭镇开展教育帮扶活动
  2.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濠自然资公〔2020〕133号
  3. 汕头市濠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4. 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估调整综合科学考察及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采购编号PZH018B036
  5. 截至2021年4月21日24时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6.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村经济联合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7. 汕头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互联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8. 坪山区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
  9.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网上民主评议活动的启事
  10. 汕头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四指导组到市社保局金平分局调研指导
  11. 广东省社保局莅汕开展经办管理工作专题调研20180424
  12. 坪山区总工会我区荣获多项殊荣
  13. 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14. 姚玳勇同志带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
  15. 关于万科金域缇香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16. 空气质量每周点评8月18日8月24日
  17. 省科技厅调研组莅汕开展校园科学馆(室)专题调研活动
  18. 汕头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9. 龙湖区人大选委办召开会议布置代表选举投票阶段工作
  20.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秀新社区开展城中村流动儿童居家安全预防与自救项目安全嘉年华活动
  21. 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精残政策进万家政策宣导活动
  22. 关于同意银邨公寓命名的批复
  23. 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24. 闲置土地整改挂牌督办通知书
  2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07241801D41N4165)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6. 汕头市金平区现代特色产业园区项目区域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19)采购失败公告
  27. 我市去年筹集福彩公益金9200多万
  28. 汕头市金山中学教学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D12G010)公开招标公告
  29. 市社保局关于沈汉荣等3人的意外伤害公示(20210819)
  30. 市总工会召开十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
  31.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组织开展公交应急逃生演习
  32. 关于汕头市牛田洋大堤外围滩涂种植红树林项目(项目编号PZH018A018)选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的公告
  33. 南澳县乡道(Y853Y856等六段线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34. 关于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金新校区多媒体教室视频点播及部分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14A066)的更正公告
  35.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采购视频文件检测及播出电源招标项目(07241201D39N1189)的中标公告
  36. 龙湖区全力做好劳资纠纷处置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37. 关于印发2017年潮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8. 关于2020年度市直企业第三批援企稳岗返还的公示
  39. 新津片区F组团支路项目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Y181108)流标公告
  40. 澄海区组织开展无证照烟草生产经营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41. 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80)公开招标公告
  42.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开展万千工程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43. 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44. 潮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学习贯彻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及早谋划2013年工作思路
  45. 关注关于复课钟南山李兰娟张文宏同框发声
  46. 关于组团赴埃及肯尼亚阿联酋迪拜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
  47.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8. 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4B069)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49. 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汕潮阳公资交地告202051号)
  50. 潮汕三市迎春座谈会在澳门香港举行
  5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37:50
  52. 汕自然资公〔2019〕29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5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潮阳区2019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54. 关于省道237线贵屿至和平路段路肩美化工程初步设计废标情况的公告
  55.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路口广播系统设备及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56. 国土资源部评估结果显示2017年我国土地计划使用结构有所优化
  57. 汕头综保区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会
  58. 关于汕头市合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云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59. 汕头市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成交公告汕潮南公资地成告20216号
  60. 坪山区促进文体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服务
  61.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线公告
  62. 汕头市人民政府征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汕府〔2017〕62号)
  63. 郑人豪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继续加强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
  64. 关于印发加强汕头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65. 关于澄海区闯红灯及区间测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公告
  66. 2016年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67. 汕头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68. 汕头市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成交公告汕潮南公资地201860号
  69. 市住建局帮助谷饶镇策划设计公园市场建设
  70. 汕头市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成交公告汕潮南公资地成告20218号
  71. 坪山区开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片区发展定位研究
  72.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
  73.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社区系列家庭教育的第一期活动
  74. 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常见二十问题解答
  75. 2016年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公告
  76. 汕公资地20177号(B)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7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3:41
  78. 空气质量每周点评11月16日11月22日
  79. 台资居我市利用外资第二位
  80. 汕头市澄海报国小学运动场改造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605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81. 市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龙湖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82. 2012汕头十大新闻评定
  83. 中国(汕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公告(第二批)
  84. 汕头市殡仪馆现有火化机增加尾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85. 汕府200753号征收土地公告
  86. 公告
  87. 汕头市潮南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项目(项目编号PZH013B024)的中标公告
  88. 坪山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8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3:38
  9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19:07
  9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石井所联合石井街道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培训工作
  92.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93. 坪山区石井社区工会联合会举办创意灯笼点亮祝福职工亲子灯笼制作活动
  94. 切实推进汕头市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服务
  95. 病休民警庄宜生路旁出手勇擒盗贼
  96. 转发龙湖区2010年打假工作意见的通知
  97.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布线改造及谷饶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98. 金平区鮀江街道牵头重治大学路两侧顽疾
  99. 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墙新学校网络监控及教学办公设备
  100. 关于汕头技师学院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SCC2020005)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