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我局即日起开展深入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对象
2018年12月28日前经区民政局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行动形式
各社会组织自查与区民政局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三、行动步骤
(一)社会组织自查:
1.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9日,各社会组织要根据***1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自查自纠情况特别是拟撤销和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通过自己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2.业务主管单位为坪山区民政局或坪山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社会组织(详见***2)于1月10日16时前将《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3)(纸质版或者盖章电子版)反馈至区民政局,联系邮箱:lij@szpsq.gov.cn,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3楼302B室;不在***2的社会组织请将相关表格反馈至对应业务主管单位。
(二)区民政局抽查: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3月底,区民政局在随机抽查中重点对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三)督促整改:对抽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将结果在坪山政府在线公示。
四、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自查任务,做到“不拖延、不遗漏”。
特此通知。
***:1.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2.坪山区社会组织名单(业务主管单位为坪山区民政局或坪山区相关职能部门)
3.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坪山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李佳,联系电话:28339235)
相关稿件:
***1: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doc
***2:坪山区社会组织名单(业务主管单位为坪山区民政局或坪山区相关职能部门).xlsx
***3: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