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首届中国(深圳)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参加首届中国(深圳)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展位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深圳市侨交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其提供的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1、采购人: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参加首届中国(深圳)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展位采购项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由深圳市侨商智库研究院发起,联合多家海内外社团、商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深圳)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暨侨商高峰论坛定于8月12日-14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邀请华侨试验区作为侨交会的支持单位并组团参展。由于展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展位只能向深圳市侨交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
三、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侨交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金沙嘴大厦15楼1502室;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位专家:中国(深圳)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该展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展位只能向深圳市侨交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采购符合该条款,故同意该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位专家:依据《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中国(深圳)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展位采购项目符合条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三位专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评审意见为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支付展位费54万元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官健宁,单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职称:中级工程师;
2、姓名:唐辉,单位: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职称:高级讲师;
3、姓名:潘壮洪,单位:汕头市国税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层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48830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2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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