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扩建住院大楼旭日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批复《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扩建住院大楼、旭日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扩建住院大楼、旭日康复楼建设项目选址在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65号侨立中医院院区内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858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95.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9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院内设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儿科、小儿外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不设传染科。项目扩建后会对院区统一调整,保留原来的门诊大楼(主体4层,裙楼3层)功能不变,将原来的住院楼(主体3层,裙楼2层)改为体检科、食堂,拆除现有医技楼、内科住院部。将急诊科、原住院楼病床搬至新建的住院大楼,内科住院部搬至旭日康复楼。扩建同时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院区道路、停车场、绿化等设施。医院床位由原来的130张增至300张,医院职工由205人计划增至400人,日门(急)诊量达901人次。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由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
1、尽量减少雨季施工,避免冒雨施工。
2、施工作业区及宿营区设置临时厕所,并配套三级化粪池。
3、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建筑排水等工地排水应设沉砂池进行处理,以减少施工期地表径流的含砂量,不能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4、及时清除洒落在场地进出口及附近路段的尘土并清洗路面,尽最大的可能减少扬尘对施工场地周围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
5、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厨房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分别经有效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按规定要求排放。
2、水污染物:主要是医疗废水、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有效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主要是水泵、风机、中央空调、冷却水塔、发电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控噪措施治理达标后排放。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污泥集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公示期:
2013年5月7日——2013年5月20日(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5135104
传 真:0756-5135104
电子邮件:hb_kfg@126.com
通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堤路1707号(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519100
五、项目详细情况见***(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扩建住院大楼、旭日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侨立中医院扩建住院大楼、旭日康复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