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规划研究EGLDY05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的公示
《平湖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规划研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深圳大承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升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公司”、“升平公司”)申请对EGL-DY05统筹单元范围根据现状实际与权属情况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将调整后的统筹单元重新划分为三个更新单元。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结合规划道路、现状权属边界、现状建筑物情况对EGL-DY05统筹单元的边界进行优化调整,将部分位于原统筹单元范围外现状建筑以及合法权属边界完整纳入,同时将原统筹单元范围内部分空地调出。调整前统筹单元面积为380381平方米,优化调整后统筹单元面积为384449平方米。
(二)在综合考虑现状建筑、更新意愿、合法用地比例、规划道路等因素的基础上将EGL-DY05统筹单元调整为EGL DY05-01(凤凰工业园片区,更新单元面积139048.4平方米)、EGL DY05-02(升平厂片区,更新单元面积58634.4平方米,)、EGL DY05-03(余下东侧地块,更新单元面积186766.2 平方米)三个更新单元。
其中中间地块调整为EGL-DY05-01更新单元(凤凰工业园片区),更新单元范围面积139048.4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138***3.1平方米,按照法定图则土地移交率约为47.6%,大承公司承诺贡献不少于拆除范围面积40.8%的土地作为公共利益用地;西侧地块调整为EGL-DY05-02统筹单元(升平厂片区),更新单元范围面积58634.4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54229.7平方米,按照法定图则土地移交率约为5%,升平公司承诺贡献不少于拆除范围面积40%的土地作为公共利益用地;余下的东侧地块调整为EGL-DY05-03统筹单元,更新单元范围面积约186766.2 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约179558.3平方米。
如EGL-DY05-01和EGL-DY05-02更新单元同步申报城市更新计划和规划,允许EGL-DY05-01更新单元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8%、EGL-DY05-02更新单元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如EGL-DY05-01和EGL-DY05-02更新单元单独申报城市更新计划,先行启动的更新单元须满足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7.6%的要求。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12月7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计划规划科:卢工
地址: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28948190,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平湖街道鹅公岭EGL DY05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示意图.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