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港办〔2016〕39号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会议要求及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制定了《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党委、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创促安、以创保安、以创稳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让坚守“红线”、“底线”成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有关企业行为的新常态,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成为制度运行的新常态,让隐患“零容忍”成为严格安全监管的新常态,让企业自觉践行“本质安全”成为源头治理的新常态,让强化基层基础成为标本兼治的新常态,让提升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成为齐抓共管的新常态。
二、工作目标
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实现一般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016年底将高栏港区建设成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区管委会成立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芦晓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周 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王小彬(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黄亚东(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范兆体(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学勇(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晨辉(区管委会副主任)
谭 胜(区党委委员、高栏港公安分局局长)
卢晓波(区管委会副主任)
谷坤宗(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银岳(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魏其铭担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查,办公室下设督办组、宣传组、专家组(职责及成员另行发文)。
四、创建任务及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修订区管委会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和区安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
二是理顺“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整合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管理职能,设立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油气管道、建设工程、教卫文体、水上交通等7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领导分别担任组长,明确每个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形成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1(区安委会)+7(专项小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
三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强化区、镇、村三级安全监管队伍,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执法条件,构建纵向网格分级管理、横向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监管覆盖网络化,执法装备配置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
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
五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安监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依托省、市安监局,采取集中培训、实地考察、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安监人员的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2月30日)。
六是建立安全检查员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每月考核一次,考核达标的,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每人
每月1000元(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
七是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安全管理顾问机制,与国家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省安全技术中心签订安全管理顾问协议,对全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进行科学化指导,提升科学化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建立危险化学品行业外包作业施工单位备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进入港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外包作业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30日)。
(二)进一步强化化工园区封闭管理
一是高标准建设安全管理中心。学习借鉴新加坡裕廊化工岛安全管理模式,在环岛西路建设一个综合办证、验证、安检、监控、指挥、值勤、执法等多职能的安全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所有人员车辆必须经过刷卡、指纹验证、安检门、金属探测、行李安检机等检查后进入,严格实施人车分离的出入管理(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成立石化仓储区安全管理中心,综合协调管理武警、公安、边防、消防、交通、海事、安监、应急、特保等安保力量,形成海陆空全方位立体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
三是完成武警驻地建设,确保武警2016年底正式上勤(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完成时间:12月30日)。
四是建设精细化工区、石油化工区物理隔离网,形成全封闭管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
(三)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严把项目源头准入关。进一步完善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许可“三同时”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立项,不安全不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安全论证开展率达到100%,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合格率达100%(责任单位:区产业发展局、区统筹发展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二是开展重点企业全面体检行动,聘请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逐家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与专业机构合作,制订危化品发展规划,以辖区内可承载危化品的容量、种类进行评估,对已有的危化品进行分类摸底,制订每类危化品处置方案,开展沙盘推演等情景模拟(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市港口管理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三是强化特殊作业现场规范化管理。借鉴宁波石化区管理模式,对企业动火等八大特殊作业实施审核监管,建立企业危险作业标准化体系,强化作业现场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市港口管理局,完成时间:9月30日)。
四是重点高危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五是实施企业安全警示标准化建设。根据企业类别,对全区企业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进行分类,指定安装位置,实行格式、内容标准化(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30日)。
六是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从三级升二级(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七是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全市“智慧安监”系统建设,在危险化学化品行业试行“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解决“谁来查、查什么、何时查、怎么查、如何改”的问题,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化、岗位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2月30日)。抓实“一体系三平台”应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追责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开展“人人都是安监员,全民参与查隐患”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实现“一体系三平台”上报率、黑名单企业查处率、零隐患企业检查率、对上季度其他企业抽查率四个100%(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间:12月30日)。
八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配置现场急救用品、防护用品、设备,并制定应急预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以上,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2月30日)。
(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危险化学品。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全部建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2.油气输送管线。全面彻底整改油气(含城镇燃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3.道路交通。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严格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持续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中型货运车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设置率100%,危险物品运输车GPS或行驶记录仪安装率100%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高栏港交警大队,完成时间:11月30日)。
4.消防防火。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镇、村两级全部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建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全区消防安全评估,对全区消防重点单位和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风险等进行行评估,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和降低火灾风险的合理化建设和措施。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标准化“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100%;“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合格率100%;镇公共消防设施配备达标率100%;所有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教育课程(责任单位:高栏港公安分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5.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安全检验检测率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的重要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产业发展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7.水上交通。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对港口运营和航行船舶的动态监控,强化码头、运输船舶等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责任单位:区海洋农渔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8.校园安全。在幼儿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开展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社会工作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9.工贸行业。持续开展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整治,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企业。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装置改造率达到100%;冶金煤气企业救护站设立率达到100%,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配备合格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协调企业和管委会等单位有关预案的衔接,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完成时间:9月30日)。
二是建立重点高危企业应急信息数据库。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高危重点企业“3211”应急管理档案(3表:企业基本信息表、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表、应急物资表,2图:企业总平面图、工艺流程图,1书: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1案:应急预案),有效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能力(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30日)。
三是完成区智能化应急调度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综合管理体系,增强动态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2月30日)。
四是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多场景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影响较大、具有示范作用的综合应急演练;企业每半年要结合本企业特点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完成时间:9月30日)。
(六)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建设高栏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验中心,建立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培训规范,严格落实企业三级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二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结合港区产业规划和特点,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操作人员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
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性义务宣传范畴,重视和发挥各类媒体的引领作用,通过会议、局域网、微信公众号、QQ群、LED电子显示屏、短信等平台,大力倡导“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凝聚企业关注安全生产的正能量(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完成时间:11月30日)。
四是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引导企业开展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区团委,完成时间: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区安委会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督办,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二)强化协作配合。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要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团结合作,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形成全区上下共同创建、监督促进、参与评价、共享成果的全民参与机制,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创建工作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