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宝工业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迅宝工业园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路东侧,宗地号G15308-0010。该项目用地于2004年4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3]5071号),随后取得补充协议(补1至补5),2005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7-2005-0037号)。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A厂房已于2011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H-2011-0015号),二期(办公及研发中心、B厂房、仓库、员工宿舍及专家公寓)于2010年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H-2010-0028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对原已批准的施工图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员工宿舍及专家公寓楼原一层架空部分及部分专家公寓调整为架空休闲功能。
二、将办公及研发中心楼一层架空部分调整为架空休闲功能,同时将B厂房一层部分厂房调整为办公功能。
三、随上述调整,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新增核增建筑面积指标,相应修改总规定建筑面积、办公及研发中心建筑面积、员工宿舍及专家公寓建筑面积、B厂房建筑面积等指标。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屋顶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7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联系人:张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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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宝工业园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前).JPG
迅宝工业园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