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开展助老颐养行动
2月26日,福田区“2013市民体验活动”来到了梅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据福田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有关人员介绍,福田区开展助老颐养行动,并落实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高龄老人津贴、养老保健金和敬老优待证办理等五个方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补助以居家养老消费券形式发放给补助对象。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扶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增加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养老床位,缓解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和床位不足的问题。建设十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被列为2013年区政府20件民生实事之一。
高龄老人津贴需经老人到社区工作站申请,街道二级审批后发放,按三个年龄段进行审批: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养老保健金是在2012年5月31日前户籍迁入福田区,且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1200元。凡是持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的福田户籍老人;或是虽不持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但截至2012年5月31日,户籍迁入福田区5年以上的老人,符合上面其中一项条件就可提出申请。
凡具有深圳市户籍,女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男女年满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凡居住在深圳,男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黄色《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