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梁醒虾局长带队督查天河区液氨使用企业
为认真吸取吉林“6.3”和上海“8.31”液氨重大事故教训,加强液氨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涉氨企业液氨使用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3月24日下午,由市安全监管局梁醒虾局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兴华街辖内广东四明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液氨使用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余达超处长、区安全监管局谢楚恒副局长以及兴华街道办事处曾晓东主任、马靖华副主任及区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陪同督查。
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现场检查企业的制冷机房、水泵房以及冷库等部位,检查了液氨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防护器材、消防系统和器材、应急报警装置、应急救援器材配置等落实情况,现场测试了值班人员液氨防护器材配置使用以及应对液氨泄漏的现场处置能力;另一组负责查阅企业安全生产台账资料。
随后,督查组向企业汇总反馈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了归类限时落实隐患整改的意见。
最后,梁醒虾局长就本次专项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强调并指出:一是企业要认真学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冷库设计规范》和《冷库安全规范》,自查自纠,对照落实相关要求;二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三是要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别是新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把安全意识由上至下贯通;四是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完善液氨使用设施设备的配套工作,定期开展演练实操,全面提升企业遇险处置能力以及逃生疏散能力,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安全监管部门和街道要督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时***,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全监管局 阳耀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