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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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教委督〔2010〕3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督〔2009〕15号)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市教育督导部门(不包括黄浦、长宁、浦东、闵行4个试点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开展了督学资格过渡认定。经本人申报、区县教育督导室推荐、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初审,以及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审核等认定程序,现认定戈一萍等311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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