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红十字会捐款公示(2月22日2月27日)
2月22日16时至2月27日16时,万源市红十字会收到新冠肺炎防控捐赠款95170.2元,累计323***48.10 元。
本期接收捐赠信息详见***:2月22日至2月27日接收捐赠信息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或请捐赠人出具捐赠函,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捐赠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条 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已定向捐赠的单位(企业)及个人,请及时与万源市红十字会联系。定向捐赠信息详见每期公示。
有定向捐赠意愿的单位(企业)及个人,符合以上要求的请先出具捐赠函交万源市红十字会审核后,再予以捐款。
联系人:孔平 电话: 8939233 135****6828
来源:万源红十字会 市财政局
2月22日至2月27日接收捐赠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