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环辉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经济特区环辉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413室,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35,传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经济特区环辉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 珠海经济特区环辉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红叶街87号骏建公司厂房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年产模具500套。 |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粉尘在车间内的积聚。 (3)固体废物分类进行处理。废切削液空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纯净水空桶交由相关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通过采取适当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减少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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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环保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