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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途径,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土地集约使用的核心战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公交都市是通过打造发达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建立有利于公交优先的城市空间结构(TOD模式),并辅以必要的交通需求管理手段,从而确立公共交通主导的交通出行结构。公交都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包括法规、政策、空间、设施、财税、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的综合体系。当务之急是在当前城市交通压力日渐增大时期,打造与小汽车相比有竞争力的公共交通系统。

  2010年11月1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部、市共建国家首个“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加快推进深圳市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依据框架协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总体思路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成“一区四市”、部市共建公交都市示范市框架协议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战略部署,以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综合运用“交通供给、交通需求和交通引领”三大策略,实施“九大工程”,形成“四项机制”,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应急”的体系能力,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基本建成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使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成为广大市民值得信赖的出行选择。

  (二)具体目标。

  2011年制定形成建设公交都市的系统框架,为落实公交都市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2013年前,全面改善公交服务水平,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乘车拥挤状况,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2%以上。

  至“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交通出行的主导方式,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以上,基本实现乘客“5分钟换乘、500米上车”的阶段性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主要阶段性发展指标

一、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指标

(一)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2011年达到50%以上、2013年达到52%以上、2015年达到56%以上,2020年达到60%以上;

(二)早晚高峰时段通勤出行中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2011年达到55%以上、2013年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65%以上,2020年达到75%以上。

二、公交供给能力指标

(一)轨道交通通车里程:2011年达到178公里、2016年达到约348公里,2020年达到约430公里;

(二)公共客运交通在交通建设投资中所占份额:2011年达到33%以上、2013年达到35%以上,2015年达到38%以上,2020年达到45%以上;

(三)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2011年达到83%以上,2013年达到91%以上,2015年达到93%以上,2020年基本达到100%;

(四)公交线网密度:2011年达到4km/km2以上,2013年达到4.2km/km2以上,2015年达到4.5km/km2以上,2020年达到5km/km2以上。

三、公交运营效率指标

(一)主要副中心利用公共交通到达市中心区平均时耗:2011年在50分钟内,2013年在45分钟内,2015年在40分钟内,2020年在30分钟内;

其他组团利用公共交通到达市中心区平均时耗:2011年在60分钟内,2013年在55分钟内,2015年在50分钟内,2020年在40分钟内;

(二)高峰小时公交车平均车速:中心城区和组团核心区2011年达到16公里/小时以上,2013年达到18公里/小时以上,2015年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2020年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

其他区域2011年达到22公里/小时以上,2013年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2015年达到30公里/小时以上,2020年达到35公里/小时以上。

四、交通安全指标

交通事故死亡率:2013年小于3.7人/万车,2015年小于3.5人/万车,2020年小于2.5人/万车。

五、节能减排指标

单位客运周转量CO2排放量:较2005年,2013年下降超过10%,2015年下降超过18%,2020年下降超过30%。

  (三)总体思路。

  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全程出行最顺、一体服务最优”的理念,牢牢抓住“深圳质量、品质交通”这条主线。坚持以质取胜,追求交通结构的最优化,实现交通效益的最大化;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交通需求,为百姓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产品;坚持内涵发展,追求集约高效,体现国际化水准、现代化品质、一体化特征;坚持低碳理念,追求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形成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二、行动计划

  (一)公交提速工程。

  1.实施主要客流走廊公交快速化改造工程。

  实施深南通道、笋岗通道、留仙通道、皇岗通道、G107、宝安大道、龙翔大道、光明大道等主要客流走廊的公交快速化改造(含路中式复合通道),打通网络瓶颈,提升中心城区和关键路段的公交运行速度,研究结合新彩通道、坂银通道同步建设快速公交的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拓展公交专用道网络。

  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研究出台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推进在新建和改造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验收。通过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逐步成网,2011年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至2015年底全市公交专用道规模达到780公里以上,实现主要客流通道高峰期公交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

  优化专用道设置方式。为公共交通提供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车道、单向干线和公交逆行专用道等优先通行空间。研究在部分客流量大、条件允许的道路上设置双车道公交专用道。根据道路和客流条件,合理设置路中式、路侧式、复合式公交专用道。

  对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允许公交车在社会车辆禁行区域通行;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交车辆优先通行车道,允许公交车通行不受禁止左转限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交警局

  3.试点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信号系统。

  开展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工作。对深南大道、宝安大道、皇岗路、笋岗路等公交客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主干道进行公交优先信号配置,减少公交车辆在交叉口的延误,提高准点率。责任单位:市交警局

  4.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的监督管理。

  (1)依法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解决“专用道不专用”问题。责任单位:市交警局

  (2)扩大公交专用道车载违章抓拍系统的安装范围和数量,加大对违章占用公交专用道车辆的监控,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15年前全市30%的公交车辆安装车载违章抓拍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交警局

  5.研究设置高载客率车(HOV)专用车道。

  鼓励市民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高载客率车提供快速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交警局

  (二)多元网络工程。

  1.继续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扩展轨道交通网络。

  (1)推进轨道交通6、7、8、9、11号线建设,2016年前建成约348公里轨道交通网络。

  (2)优化轨道交通的建设时序和安排,“强轴优先、兼顾加密”,加快对主要城市发展轴线和新开发区域的轨道覆盖,支撑特区一体化,引导城市合理布局,促进新城发展。启动轨道交通10、12、14、16和4号线北延段的前期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2.继续优化三层次公交网络。

  加快“快—干—支”公交线网布设,形成“三个层次、三级线网、三种颜色”的一体化常规公交网络体系,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逐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功能,推进常规公交的功能向为轨道交通提供接驳服务转移。

  继续扩大常规公交网络的服务面,新增和调整公交线路300条以上,到2015年全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3.增加和优化常规公交运力供给。

  (1)新增投放公交运力3000台。重点加强原特区外公交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新建成区公交服务的同步配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优化公交运力配置。在华强北、车公庙、福田中心区、科技园、火车北站、梅沙片区等重点区域,皇岗路、深南路、深惠路、宝安大道等主要通道,增加快线公交和高峰专线公交的数量和服务范围,到2015年新增约50条,缓解主要客流通道运力供给紧张的矛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4.实施商务快巴服务计划。

  创新巴士服务品种。未来5年,在主要居住区、城市核心商业区或中央商务区间开行10条以上直达商务快巴。提供舒适、快捷,能够替代小汽车的直达商务巴士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5.加强社区公交服务。

  引入支线小公交,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间的支线公交,2015年前基本建成服务全市主要社区的公交微循环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6.发展通勤班车。

  鼓励有关单位开行通勤班车,允许通勤班车在高峰时段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在条件允许路段,规划设置通勤班车的临时停靠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交警局

  7.提供无障碍公交服务。

  在大型公交场站和主要公交线路车辆上设置无障碍设施或专用设备、建设公交无障碍导盲系统,逐步提高公共交通系统无障碍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残联

  8.推进跨市公交服务。

  以道路网主骨架为依托,采用“三分三结合”的发展模式(三分:分阶段、分区域、分层次;三结合:长线短线结合、快线慢线结合、普线专线结合),加快推进深莞惠地区城际公交发展,尽可能连通重要城镇、产业节点,与其他客运方式实现有效衔接和便捷换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三)枢纽支撑工程。

  1.加强枢纽场站支撑体系建设。

  建成深圳北站、福田、前海、布吉、机场、深圳东站等六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对外客运交通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衔接换乘;建成福田口岸、深圳湾口岸、南山、平湖、盐田、坪山深汕路等公交换乘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2.研究实施公交场站设施配建制度。

  多种渠道增加场站供给,研究出台《深圳市居住商业及办公用地(建设)公交配套建设标准》,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及办公建筑、大型居住区(重点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及轨道站点周边配建公交场站同步建设,2015年前每个街道办新增2处以上公交场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3.实施公交“四站”工程(站亭、站台、站牌、站架)。

  (1)进一步加强公交停靠站的建设、管理、养护。2012年底前建设约1000个新一代标准公交停靠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2)健全公交停靠站的建管维护机制,制订公交停靠站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公交停靠站的管理数据库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实行编码管理,实现公交“四站”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原特区外部分区域人口密集程度相对较低、广告收益相对较低的情况,推广“社会投资”与“政府建设”相结合的公交“四站”发展模式,加快完善原特区外公交停靠服务设施,提升公交“四站”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3)对全市主要的客流集散点进行梳理,在条件允许的道路原则上设置深港湾公交停靠站,客流大的站点实行单点单线、分站停靠,进一步提升公交停靠站的停靠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四)智能公交工程。

  1.集成和共享政府各部门现有ITS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建设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TOCC),整合GPS监管平台、视频联网共享监管平台、轨道应急指挥(TCC)监管平台、轨道交通票务清分平台(ACC)、轨道交通线网控制(NOCC)等平台,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对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监测、安全监管、应急协同、决策支持、公众信息服务功能。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信息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

  (1)建设基于物联网的城市公共交通信息监管平台,实现集成GPS定位、车载视频、智能报站等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在全市公交车辆的全覆盖,结合RFID电子车牌等物联网技术,实现公交网络智能调度和全程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建设重点区域共享公交视频监控系统。

  将全市6个综合交通枢纽,7个一线口岸,各客运码头、全市主要的公交换乘枢纽、公交停靠站、公路客运站及重要轨道交通节点纳入监控范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口岸办、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机场、广铁集团

  (3)建设视频共享的公交车载联管、联防、联控系统。

  共享现有交通、公安公交车载视频和公交专用道车载违章抓拍系统资源,实现公交车载视频监控全覆盖,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4)建设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NOCC)系统,支撑轨道交通网络运营、多元化主体格局下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5)建设公共交通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平台。

  提高对公交客流、运营数据和深圳通卡数据等海量信息的挖掘、分析能力,开发交通模型系统,为科学有效地进行公交网络规划、政策制定、效果模拟、运营组织、运力投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加快深圳通平台建设。

  (1)创新深圳通卡样式,拓展深圳通卡的使用范围,使其成为多功能的电子支付平台;增加服务网点,提高深圳通卡发卡量和刷卡率,至2015年发卡量达到1500万张以上,刷卡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科工贸信委、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

  (2)推进深圳通与八达通互联互通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交通运输委、科工贸信委、金融办、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

  3.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1)在火车站、机场等综合交通枢纽、公交换乘枢纽、主要公交换乘点以及地铁出入口建设出行信息发布屏等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在福田CBD片区、东门片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梅沙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停车诱导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交警局

  (3)在深南大道、龙翔大道等公交走廊建设电子站牌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建设包括交通信息发布网站(易行网)、WAP网站、手机等个性化服务系统在内的互动信息发布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五)慢行交通工程。

  1.构建系统、连续、舒适的步行交通网络,打造以人为本的行人空间。完善轨道及公交站点周边各类步行交通设施,提高站点可达性;在罗湖金三角、福田中心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等重点片区建设步行连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2.结合城市绿道网,加快推进自行车道网络建设,改善自行车通行条件。至2013年和2015年,全市分别形成500公里和800公里以上的自行车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城管局

  3.结合轨道交通的建设,在轨道交通换乘点和大型公交场站布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启动蛇口、南山中心区、华侨城、盐田、龙岗等片区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盐田、南山和龙岗区政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六)服务整合工程。

  1.建设公交一体化无缝换乘节点。

  推进与轨道交通站点配套的常规公交、出租车、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施工、同步建成。至2015年,建成36处轨道交通“零换乘”接驳场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强化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运营一体化。

  建立健全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运营接驳协同机制,强化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配合衔接、协同联动。整合轨道交通和接驳公交线路的运营计划和时刻表,提高接驳公交线网的直达性和发车频率,将80%以上公交线路的工作日早晚高峰发车间隔缩短至6分钟以内,减少乘客换乘时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3.建立一体化的公交票价政策。

  (1)研究完善公交票价政策,逐步建立既符合市民消费能力、又符合政府财政负担预期的票价机制。近期重点研究公交快线票价,以完善公交票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

  (2)推进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统一收费和统一结算,研究实施基于里程的联运票价制度,完善轨道和常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研究解决乘客因换乘导致的出行费用增加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

  (七)低碳交通工程。

  1.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辆投入,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辆,新投放和更新的公交车辆原则上均采用新能源公交车。加快充电站、加气站等相关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至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4000辆,建成公交车充电站50个。至2015年,使新能源公交车占全市公交车辆总数50%以上,并同步推进公交车充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2.开展可持续街道工程规划建设。

  进一步开展绿色道路规划建设标准研究,加快推进光明、坪山新区绿色道路建设;在道路改造工程中加强透水环保砖、降噪路面、LED照明等技术产品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3.制定车辆更新技术标准及配套政策。

  (1)研究出台促进新能源公交车辆使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公交企业引进新能源公交车辆进行适当的扶持或补贴,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公交车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

  (2)健全公交车辆性能检验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技术准入制度,确保符合节能环保和运营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

  (八)示范引领工程。

  1.启动公交都市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全市公交一体化进程,编制公交都市示范区建设方案,推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蛇口片区、民治(深圳北站)片区、坂田(华为新城)片区等公交都市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2.加快建设公交社区示范区。

  以光明新区为试点,推进公交社区服务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公交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光明新区管委会

  (九)需求管理工程。

  1.适时推出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进程,加快制订出台城市交通白皮书,加强交通需求调控,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交警局

  2.合理引导小汽车使用。

  利用经济杠杆,研究调整小汽车停车收费,鼓励公交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保障城市交通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警局

  3.优化城市交通运行条件。

  以南坪二期等一批高快速路建成为契机,实施新一轮全市客货交通组织优化,在重要交通走廊上逐步实现客货分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交警局

  4.发布城市交通运行指数。

  建立道路交通运行态势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主要交通拥堵区、通道和节点的重点监控,常态采集道路交通流量、车速、饱和度等数据,面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5.发布民生公交运行服务指数。

  建立民生公交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常态采集公交运行、服务、发展数据,面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公交优先的空间响应机制。

  1.建立公交引导的土地开发模式。

  加强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逐步推进“以公交走廊作为城市的发展轴,以车站作为城市的发展节点”的土地发展模式,进行居住、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土地的高强度混合开发,力争使70%的人口居住和就业集聚在公交走廊两侧,实现城市精明增长,构建紧凑型城市。

  重点在有条件的片区,如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后海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等开展TOD模式的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

  2.完善组团内部功能结构,促进居住与就业的平衡。

  加强深圳湾高新区、坪山新区等重点产业片区的配套居住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安排光明、坪山等城市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供给,同时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副中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水平,促进组团内居住与就业的平衡,减少潮汐式通勤交通。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3.以轨道站点为中心推进周边土地整备工作。

  重点推进火车北站等重要片区及新建轨道站点周边土地整备,为轨道站点周边普通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商业配套的复合开发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4.建立交通承载力评估制度。

  建立建设项目交通承载力评估机制,研究制定交通承载力评估标准和相关技术参数标准,促进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二)创新公共交通发展机制。

  1.完善常规公交行业体制机制。

  (1)从“深化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票制”改革入手,引导和规范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服务水平、竞争能力。完善公共交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探索实施公交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公交服务购买模式,构建一个兼顾公益性、可持续性和适度竞争性的行业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交企业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探索创新监管措施,增加政府部门在涉及重大民生和公益性事项的决策权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市国资委

  (3)建立公交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的综合考评机制,促进公交企业改善管理,提升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国资委、财政委

  2.建立和完善轨道交通行业管理机制。

  制订和出台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评价体系、监管办法、配套标准,保障轨道交通进入网络化运营时代(5条线178公里,3个运营主体,2套制式标准)的协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3.完善出租车行业发展机制及配套政策。

  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监管、退出机制,优胜劣汰;建立与市场联动的行业利益分配机制,平衡企业与司机的利益关系;完善行业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服务质量量化考核;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保障行业稳定发展。制定“十二五”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出租车行业发展综合配套经济产业政策;持续开展营运市场综合整治,加大力度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优化出租车经营发展环境;推动修改完善出租车行业法规,适应特区一体化发展要求,研究推进红色出租车和绿色出租车营运空间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

  4.优化公交行业的财政扶持机制。

  研究实施包括建立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减免公共交通企业税费等在内的一系列综合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地税局

  5.完善公众咨询制度。

  加强公众对公交服务的参与和监督,公交企业按年度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量化服务指标;加强对公交服务的监督考核,定期实施公交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调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建立公交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企业对市民意见和建议定期征询和走访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6.完善公交安全保障机制。

  完善公交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检测,严格落实定期保养,加大对于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上路运行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健全公共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建立公交安全防范定期培训及演练制度,全面提升防范能力。加强公交车上犯罪打击力度,打造平安公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7.完善公共交通行业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着力提高公共交通行业的信访办结率、停访息诉率、群众满意率。加强对行业内潜在问题的排查和调解,加强行业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国资委、公安局、维稳办、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各出租车公司

  (三)强化公交场站用地的储备和落实机制。

  将公交设施用地作为城市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严格保障用地的规模和空间位置。基本建立起公交用地的储备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保障规划用地落到实处。建立公交场站用地使用***管理制度,防止侵占公交用地或改变用地功能。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四)完善公交都市技术标准和政策体系。

  1.制定公交都市建设指标体系、规划导则和相关标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2.开展以公共交通节点为核心的TOD复合开发模式研究。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场站TOD复合开发规划和研究,推进建立以轨道交通为引领和以车站为中心的城市开发建设新模式(TOD)。通过站点上盖物业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扭转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建设过度依赖政府财政的现状,形成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和持续“投资—建设”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3.制定和完善公共交通行业运营管理、服务评估、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为公共交通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指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进一步推动完善专门的公共交通法规,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城市公共交通进行定位,为公交都市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和法制保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法制办

  四、2011年启动的重点工作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构建深圳国际水准公交都市的布局之年,工作主题是“构建体系—夯实基础”,全面践行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要求,基本确立公交都市建设发展的制度和系统框架,为实现公交都市发展目标建立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和夯实发展基础。

  1.建立部市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和部市合作协调推进制度。成立部市公交都市示范市建设工作联席工作小组,拟定联席会议制度规则,组织落实相关协调事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研究制订公交都市建设指标体系、规划导则和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启动民治(火车北站)、华为新城(坂田)、坪山新区公交都市示范区工程和光明新区公交社区等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公交都市建设经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4.启动全市公交大调查,全面掌握公交基础数据信息,为公交都市建设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支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二)继续优化完善公交行业发展机制。

  开展公交运行体制研究,完善适度化竞争、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公交特许经营制度;推进公交行业“深化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票制”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发展改革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三)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启动轨道交通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推进6、8号线特许经营工作,启动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修编工作;继续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沿江高速、南坪快速二三期、坪盐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2.启动“宝安—深南路—南山、福田”、“罗湖—笋岗路—福田”、“龙华民治—留仙大道—新安西乡”、“布吉—东门、华强北”、“龙岗—水官高速—福田”、“华强北—民治、龙华”等“三横三纵”公交快速走廊建设,增加公交专用道500公里以上;制定中运量公交系统规划及近期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试点,开展自行车专用道及布点规划工作,全年新增50公里以上自行车专用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及天然气公交车辆,配套建设充电站、加气站等相关设施。全年投入新能源公共汽车1***9辆、出租车25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

  (四)做好轨道交通二期运营管理及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运营衔接工作。

  1.建立健全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运营协同机制,加快轨道二期接驳常规公交线网和应急接驳设施的建设及优化,抓紧推进轨道二期公交接驳场站建设工作,有效缓解我市东部、中部、西部及中心城区中轴线的市民公交出行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健全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制定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评价体系及相应的监管办法,研究出台配套的安全评估标准、运营标准、乘客满意度调查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五)着力解决公交民生热点难点。

  1.加大公交线网开设和运力投放力度,将原特区外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提高至83%。全年新规划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0条以上,其中轨道二期公交接驳线路70条以上,新增及更新公交运力1000辆以上;推广高峰巴士、商务快巴、支线小巴等公交服务新品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实施跨界公交运营合作计划,新开通2条以上深圳与东莞、深圳与惠州的城际公交班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组织开展交通服务咨询周等系列合理化建议主题咨询活动,通过媒体、网络交流、交通进社区、座谈会、咨询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公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六)做好NOCC和智能公交系统的基础工作。

  1.积极推进NOCC规划建设,制定NOCC系统接口标准。年内完成NOCC的立项和建筑选址,力争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2.启动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完成视频监控、GPS及信息系统集成、城市公交动态仿真平台的系统建设前期工作,搭建政府行业监管、企业智能调度和公众信息服务三大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于2011年10月16日(深府办〔2011〕89号)决定成立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新国(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杨峰(市应急办副主任)、钱伟(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筱毅(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焯民(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温文华(市交通运输委党组成员)、王绍良(市发展改革委副处长)、贾兴东(市科工贸信委副主任)、张福通(市财政委副主任)、范新泰(市规划国土委副处长)、林翰章(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谢若斯(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刘树华(市公安局副支队长)、郑伟宏(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张进传(市监察局副局级监察员)、黄建明(市民政局处长)、蔡晓平(市国资委副处长)、段衡金(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胡嘉东(市水务局副局长)、曹以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周兴宋(市城管局副书记)、盘美昌(市口岸办副主任)、潘伟新(市外办副巡视员)、崔闽融(市台办副主任)、林书明(市建筑工务署调研员)、陈金海(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邹永雄(罗湖区政府副区长)、贺海涛(福田区政府副区长)、董秀(盐田区政府副区长)、王卫(南山区政府副区长)、庄永拥(宝安区政府轨道办副主任)、曾稳高(龙岗区政府副区长)、李福民(光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邬健强(坪山新区管委会调研员)、彭世敏(深圳警备区参谋长)、何峰(武警深圳市支队参谋长)、吴宇宁(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副局长)、麦丽娟(市通信管理局处长)、兰红平(市气象局副局长)、简炼(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瑞华(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运营经理)、高爽(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骆柯(市巴士集团运输部经理)、梁文瑞(市西部公汽公司副总经理)、吴基雄(市东部公交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党组成员温文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公共交通处处长高旭敏、市轨道办处长陈强、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张少远、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简炼、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运营经理胡瑞华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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