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积极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
近日,屏山县按照省、市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通知》(屏府办函〔2017〕30号),明确了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基本任务、工作措施和推进步骤。积极稳妥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为加强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统计主管、部门配合、乡镇社区协调的运作机制,屏山县政府发文安排部署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分管副局长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县财政每年预算经费用于县级名录库建设维护工作。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社区维护站站牌、制度牌
按照全省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实施步骤,我县已完成机构组建、方案制定、资料准备等工作。县名录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了全县名录库维护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工作机制,将名录库建设维护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对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进行通报问责,确保屏山县高质量完成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
社区站牌、制度牌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