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当前蜀柏毒蛾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区林业部门对蜀柏毒蛾越冬代虫情调查结果,以及结合往年防治经验和去冬今春气温较高等因素综合分析,部分乡镇蜀柏毒蛾有爆发成灾的可能。预计,我区越冬代蜀柏毒蛾发生面积将达到10.16万亩,其中重中度发生约为4.14万亩,轻度发生6.02约为万亩,分布在全区各乡镇,防治形势异常严峻。为了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部门赓即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蜀柏毒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防治工作,乡镇长为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为防治工作第二责任人。各乡镇组建专业防治队伍,对重要地段、重点林区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区政府将对防治工作搞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不按时防治或防治工作不力,特别是重要地段防治较差,造成灾害损失的乡镇,并视其损失大小,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监测,限时防治。根据蜀柏毒蛾一年两代的发生规律和世代交替现象,各地要密切监测,随时掌握虫情动态变化情况。我区最佳防治时间是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地务必在这段时间里完成辖区内防治任务。在防治期内,必须坚持治早、治小的原则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以仿生制剂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无公害防治为主要技术手段,重灾区辅以化学药物防治,重点抓好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沿线及风景区、重点防护林、场镇周围的防治工作,严防虫害成灾。
三、筹集经费,慎管药械。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各乡镇要根据防治任务大小和药械需求,自行筹集经费,充分做好物质准备工作。对以前使用药械进行清理,维修保养,超过安全使用期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毁处理,森防使用药、械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确保施药人员和畜禽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