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奖补办法
乡村振兴,政策先行。日前,我市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山区农民增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山区农民增收的推进方案》,结合2019年实施情况,制定了2020-2021年奖补办法。
根据奖补办法、方案,全市苹果老龄郁闭果园改造更新享受统一补助标准,为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此方案出台的其它政策适度向山区倾斜:以石黄公路为界,石黄公路以北地区享受基本政策标准,石黄公路以南地区及以北单个经营主体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山耩薄地享受标准上浮30%。
奖补包含推进苹果老龄郁闭果园改造更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发展标准化种植基地、发展设施棚室种植、新建标准化养殖场(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新建工程沼气、创建休闲农业示范点、推进土地流转、创建烟台市级以上农民示范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示范场等、推进农产品销售、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共计十二个方面。
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的奖补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获得不同金额的补助。即日起,需要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需以村集体为申报单位或到村委报备,村级按要求进行公示7天;需要向镇街区报备的,镇街区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验收小组进行抽验。政策认定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单个经营主体同时符合“三品一标”认证、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及生态循环农业基地、标准化种植基地多项奖补条件的不进行重复奖励,执行就高不就低原则。
去年以来,我市通过扶持引导,增强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农民收入。
记者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