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海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部署,推动科技高水平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23日,市科技局启动2018年度海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3日。
根据要求,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具备的科研人才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优先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1、项目承担单位在各级环保督察、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存在问题的。2、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凡获得烟台市级以上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再列入本计划。4、项目承担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因人为因素造成已承担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5、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核实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对迟报、拒报科技统计资料的单位,取消申报资格。(记者 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