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畜禽养殖业环保治理座谈会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确保畜禽养殖场环境治理整治到位,11月7日,我区召开畜禽养殖业环保治理座谈会。会议在区环保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辖区15家规模养殖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环保分局局长韩松青指出,随着全区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由此带来环境问题特别是异味问题也随之增多,引起了群众反复不断的投诉,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各畜禽养殖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自身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担负起理应承担的环境责任。
会上就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工作具体任务做了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新建规模养殖场做到科学合理选址,禁止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二是严格把关,做到所有新扩建规模养殖场都建有治理设施,并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三是对已建的未经环保审批的畜禽养殖项目,必须在2015年3月底前按上述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未能获得审批的项目,要依法关闭。四是各养殖企业要与有资质的专业异味治理机构联系,确定治理方案,完成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的异味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达标排放,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关闭。五是正常运转污染治理设施,禁止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直接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排放。否则将予以严惩。(魏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