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预通知
开发区内各企业:
2016年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与第二批有所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征集范围及项目要求
(一)本次主要安排2017年一季度前可以新开工建设、能够产生新拉动的项目,以及2014年以来开工并在2017年形成较大工作量的项目。
(二)本次项目征集范围内技术改造项目、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和集成电路项目均不安排财政贴息,专项建设基金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4.6%。
(三)本次项目回收周期仍然保持10-20年,回报率则不再作要求,优先考虑项目收益适中、整装的大项目和PPP项目。项目要前期工作充分、条件成熟,审批手续完备,融资方案落实。所有项目均应依法履行评估论证程序,涉及安全评估的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四)专项建设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为主,不得要求地方政府为项目提供担保,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五)上一年已经推荐的项目,如有结余额度尚未安排,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安排本年额度,并填写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此类项目将按照新的政策予以支持,不再享受贴息政策。
二、投资要求及支持比例
(一)本次项目总投资要求不低于2亿元。
(二)本次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依然保持总投资的15%。集成电路类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30%。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项目征集活动依托发展改革委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网址:kpp:ndrc.gov.cn)进行,请各市组织项目单位将项目信息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并统一报送我委,同时填写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需求表一并报送。
(二)为保证项目落实,推荐项目必须经合作银行同意后联合上报。未经银行确认的项目,不参加推荐。
四、其他
(一)工信部近期将与国开行、农发行联合发布申报指南以及2016年第三批项目申报通知,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请各位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可以先行按照原有的方向进行准备。
(三)请于10月15日(周六)前将投资需求表、项目单行材料上报文(可先报电子版)报送开发区经发局。项目信息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一并报送。
(四)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最大的变化是本次不再贴息,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4.6%,同时要以股权投资方式为主,不得要求地方政府为项目提供担保。
联系人:李群 电话:8306033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