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青海省统计局提前着手积极筹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各项工作
青海省统计局提前理清工作思路,靠前布置筹备任务,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起步早,动手快,落实好,为普查顺利实施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研讨会和经济普查基本框架研讨会精神,及时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第三次经济普查基本框架》。
二是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搞好宣传工作;努力夯实各项业务工作基础,落实好经费”等四项具体要求,要求各地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提前做足、做细、做实,推进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启动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把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和落实作为筹备阶段最重要工作抓紧做好。多次向省财政厅作了专题汇报和协调。充分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预算情况,列支项目,详细编制了省本级经费,普查中心数次召开处务会集体逐项审核,把预算编实,确保省本级的经费预算能够满足工作进度需要。同时,借鉴第六次人口普查转移支付中单列县级普查经费的成功经验,把协调解决好基层的普查经费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普查中心认真开展了基层经费落实方式、经费测算和调研工作。在全省八个地区分别抽取了具有代表性县份,请县统计局测算上报了工作经费。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域面积、单位总数(含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情况,统一测算了全省除西宁以外的40个县份的普查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必要的调整,确定了经费。
四是提前落实了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办公用房,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