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乐都县司法局突出六抓提升司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乐都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指导下,标本兼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维稳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县公证处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法律援助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当前,乐都县司法局突出“六个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抓重点,继续推进普法进程,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和宗教人士及寺院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农村“两委”干部、法制辅导员、法律明白人、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培训面达95%以上。四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
二、抓难点,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推进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的管理。一是狠抓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疏导、矫治工作,使矫正对象建档率达到100%。二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帮教对象的信息档案建设,使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65%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
三、抓基础,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管理化、系统化服务水平。继续抓好“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2012年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达到50%。
四、抓落实,认真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定和谐。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源头维稳机制作用,积极抓好人民调解“品牌”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使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二是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使人民调解员培训面达到60%以上,使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抓服务,强化法律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措施,切实做好法律服务于民。一是狠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和“法律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配备乡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络员,扩大法律援助和律师便民服务工作重点。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年内完成法律援助诉讼、非诉讼案件350件,案件回访率达到60%以上。二是推进公证律师诚信建设,发挥信用保障机制作用。组织公证人员深入街道、农村开展法律宣传、免费咨询等服务活动,律师、公证员参与面达100%;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开展“服务与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实施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公证律师深入基层***服务公证。
六、抓根本,切实打造清正廉洁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十二五”规划和“四个发展”进程。二是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系统核心价值观活动。着力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牢固树立“讲政治、重法律、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展现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