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妥善处理一起电子汽车衡投诉举报
近日,县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热线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县内一煤炭销售点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汽车电子衡数据不准确,在现场等候处理。
接到投诉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稽查队联合计量测试所检定人员前往该煤炭销售点进行调查核实。到达现场时,双方正对电子汽车衡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进行争执。工作人员对双方的情绪稍加安抚后,便展开了现场检定工作。经计量测试所工作人员四次检定,该单位使用的电子汽车衡称量不合格,不符合三级称的使用要求,且无法提供上年度检定证书。稽查人员当场将在用的汽车电子衡进行了封存,对显示器进行了扣押。
在县质监局协调下,消费者就近在另一个煤炭销售点进行了称重测试,确有称重差额。该单位根据差额向消费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县质监局稽查队对此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法律法规对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高青局计量测试所检定人员将其汽车电子衡进行了校准,重新对其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颁发了年度检定证书。虽然该单位违法行为已改正,稽查人员表示将不定期的进行回访监督,督促经营单位诚信守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