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开发区小微水体一长两员名录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5日发表
根据省市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意见要求,为建立健全开发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制体系,各乡镇结合实际,设置了重点小微水体“一长两员”(河湖长、监督员、保洁员),并开展巡查管护工作。现将各乡镇上报的小微水体“一长两员”名录公示如下,其日常管护及履职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
区河长办:0716-8320978;
滩桥镇河长办:0716-4760002
联合街办河长办:0716-8331108;
岑河农场河长办:0716-8390736;
沙市农场河长办:0716-8351100;
荆州开发区河湖渠长制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
荆州开发区小微水体“一长两员”公示名录.xls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12:11: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