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方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全区政务新媒体,特制定此方案:
一、政务新媒体的开设(调整、关闭)
各单位需开设(调整、关闭)政务新媒体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开设(调整、关闭)申请,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已开设政务新媒体的,需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按要求规范运营管理。
二、政务新媒体的规范运营
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信息,转载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每年适时围绕重大节日、中心工作组织、策划系列重大主题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能,借助政务新媒体提供适配移动端的民生领域办事、查询服务,提供政务咨询功能,并及时回复相关咨询留言。
三、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切实加强新媒体号的日常运营、内容审核和规范管理,至少每2周更新一次。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季度检查、通报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