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1年度我县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范围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由其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3.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县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山东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专业),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予以转载。

2.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申报职称评审要完成2021年之前(包括2021年度)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具体年限按照标准条件规定的申报年限确定。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学分)需要通过“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云平台”进行学习、考试(包括补学、补考)获得。云平台网络地址:http://sdzb.yxlearning.com,也可以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登录。

3.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事业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相关政策

 1.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乡镇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直评政策。

5.经批准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0〕28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72号)有关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应当参加相应考试。

7.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开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112号)规定执行。

9.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 〔2020〕13号文件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2号),在我县职称评审权限和范围内,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对于是否具有下一级职称不作要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淄人社发〔2018〕46号)界定。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0.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对应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实行贯通的职称系列,待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本领域工作落实措施后,再行部署职称评审工作。

11.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12.根据我县的职称评审权限和范围,对原执行职级工资制、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后,专业技术人才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下相应的职称。

13.实行按岗评审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申报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人数。事业单位的核岗工作由高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负责,电话:0533-6967130。

14.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衔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规定执行。

15.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精神,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在现有职称系列内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16.职称评审费的收取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规定执行。

17.根据《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369”行动方案》,淄博市与省会经济圈内济南、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等市实行职称、继续教育互认,专业技术人才调入我县后不再办理职称确认、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核验,可持在上述城市获得的职称、继续教育证书参加我县职称评审。

三、材料填报、审核要求

个人填报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也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职称申报系统”登录。

(一)个人填报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等。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在所有材料的末尾上报,为必要件。申报材料将在服务平台长期保存,有关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等情况可随时进行核查,申报人员务必实事求是地填写。

2.申报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要打印、上报纸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在“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人”处亲笔签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一般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二)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1.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淄博市企业联合会参与化工工程、环保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材料初审完毕后,经市工信局复审,交由市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连同其他专业一起评审。

2.推荐评审高、中级职称的申报材料,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相应的评委会办事机构。

四、评审结果公示及核准公布

(一)严格执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

职称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办事机构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出现争议的,会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具体规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执行。

(二)证书发放

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打印电子证书。

五、时间安排

1.总体安排:一般情况下,10月15日之前完成淄博市负责评审的中级、高级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工作;11月5日前完成高青县负责评审的初级、中级职称材料申报工作;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公布等工作。

2.岗位核准:针对我县已设置专业技术岗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由高青县人社局事业科核准后,将核岗回执单交高青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核岗工作请于8月20日前完成。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1)省高评委负责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高评委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通知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的工程技术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正副高级、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3)淄博市其他评委会办事机构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具体通知在市级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4)高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的工程技术初级、新闻专业初级、中小学教师初级、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

报送地点: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02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533-6967136。严格材料报送时限,逾期不受理。

4.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信息、政策等,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省直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查询。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的职称申报工作,要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受理信访、投诉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调查,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2021年度高青县职称申报***.zip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13:26:56重新编辑
深圳公明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万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西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塘尾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围园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下村恒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村将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李松蓈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李松蓈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狮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长圳恒泰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马山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黔西南州积极探索推进精准扶贫新机制
  2. 资江一桥维修期间临时渡运工作圆满完成
  3. 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举行
  4. 青岛市住宅开发经营公司住宅项目进行社会公示的通告
  5.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6. 福泉铁路一线送清凉润心田保安全
  7. 青岛民营经济贡献率提升
  8. 我市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9. 甘肃在山东优秀务工人员获表彰
  10. 抗凝冻保民生福泉抗凝冻保畅通党员干部当先锋
  11. 兴仁县民宗局学习中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选编(2017年第一期)
  12.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税务局莅泉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13. 州移民局开展关心关爱水库移民贫困留守儿童活动
  14. 州质监局传达学习中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
  15. 州民政局杜流祥副局长到贞丰县尾俄村开展扶贫包保工作
  16. 晴隆亲兄弟因地起纠纷司法所及时调解息干戈
  17. 李淞同志到望谟县看望慰问烈士遗属
  18. 彭建忠副市长来南县进行三峡工程后续规划调研
  19. 国际山地旅游联盟成立仪式在贵州兴义举行
  20. 青岛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通告第4号
  21. 科技特派员在望谟县践行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令
  22. 居民养老保险明起参保登记
  23. 李群接见我市七城会健儿时勉励大家做全面发展的运动员
  24. 沅江市明星麻业纺前处理清洁生产技术工程通过国家发改委验收
  25. 我市确定今年农村住房建设目标
  26. 福泉三强三提有效推进干部培养培训
  27.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28.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福泉市民政局开展党
  29. 我市资产经营公司全面完成改革重组
  30. 兴仁县鲁础营乡大闸蟹养殖基地项目进展情况
  31. 福泉市供销社四举措学党史强党建促业务
  32. 贞丰消防受邀为贞丰一小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3. 州委副秘书长、州司法局长秦昌政深入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走访调研
  34. 黔西南州质监局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35. 册亨县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氛围
  36. 义龙郑屯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林地权属土地补偿纠纷
  37. 缅怀先烈不止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传承黔西南州举行公祭活动
  38. 州食药监局及时传达贯彻2017年州市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迎检誓师大会精神
  39. 州商务和粮食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到贵州兴义国家粮食储备库开展检查工作
  40. 文化青岛龙头高昂——十一五我市文化产业大项目助推经济转型
  41. 宜君公安县委副书记、县长曹全虎深入公安局视察调研工作
  42. 我市开展迎世博交通专项整治
  43. 青岛公交汽车服务满意度调查
  44. 全国老年体协协作会议在青举行王文华出席
  45. 铜川破获
  46. 兴义市档案局不求过得去、只求过得硬扎实履行职能部门职责
  47. 市领导会见奥地利客人
  48. 桃江县万亩油茶林示范基地试点建设方案获省批复
  49. 青岛医疗保险一卡通进展顺利五市发卡85万张
  50. 抗凝冻保民生福泉民政凝聚力量抗凝冻民政救助在路上
  5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我州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
  52. 州级专家到福泉市开展民法典线下定向指导培训
  53. 黔西南州扶贫办组织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
  54. 市政务中心召开会议部署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设
  55. 人道救援网络到小王寨开展风雹灾害救援活动
  56. 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7. 兴义市则戎乡敬老院开启特困人员幸福之家
  58. 刘文新系统推进三创工作提高兴义城市品质积极为全州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添动力做贡献
  59. 州商务和粮食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到兴义市开展检查工作
  60. 关于防治饮食经营服务业环境污染的通告(已失效)
  61. 兴义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应用脱贫攻坚知识高潮
  62. 夏耕就青岛保障性住房建设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63. 市政协举行第19次常委会议
  64. 我市将在九大领域推进物联网应用行动方案预计年内公布
  65. 新启动搬迁企业15户
  66. 兴义市档案局强化作风稳步推进大法治建设工作
  67.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68.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
  69. 创建文明城市岛城市民踊跃整治环境卫生
  70. 益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三积极三强化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71. 福泉市四举措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72. 望谟消防走进辖区信用社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73.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2017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工作
  74. 张世荣副州长到贞丰调研市场监管暨品牌建设工作
  75. 州人社局纪检组长商必彪深入包保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
  76. 望谟县蔗香镇抽派具有法律知识干部担任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77. 黔西南州统计局组织传达学习州直部门支持兴义市创文创卫迎检会精神
  78. 州旅发委召开干部职工会安排部署国庆中秋假日应急值守工作
  79. 赫山区循环经济年产值实现破十亿元
  80. 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81. 册亨党建扶贫示范村引领贫困户脱贫
  82. 撑起经济社会发展半边天
  83. 青岛光谷软件园昨奠基
  84. 更好满足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李群到即墨调研并与县域五市负责人座谈
  85. 青岛代表团两议案被确立为大会议案
  86. 省农委审计调查组到黔西南州开展涉农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87. 市领导会见澳门客人
  88. 黔西南州组织收看全国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视频会
  89. 安龙发展食用菌打造西南菌都
  90. 太平角综合整治军地协调会召开
  91. 黔西南卫计系统强化环境督查抓实医疗三废治理
  92. 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开办企业指标调度为企业开办插上
  93. 黔西南州环保局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94. 全市职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汇演将于24日举行
  95. 我市召开区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
  96. 家庭暴力很无助法律援助来解愁
  97. 桃江县举行迎中秋
  98. 宜君县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99. 省政府调研兴仁县扶贫产业子基金工作推进情况
  100. 夏耕在检查肉菜粮油等市场供应时强调保障市场供应保持物价稳定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