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积极探索推进精准扶贫新机制
按照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我州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等四个精准扶贫过程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法路径抓改革。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文件,精准扶贫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精准识别抓改革。牵头制定《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对2013年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69.15万农村贫困人口、629个贫困村、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个省定贫困县(兴义市)进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并录入全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精准分析导致农户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因户施策。
(二)围绕精准帮扶抓改革。出台《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黔西南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州党支部结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黔西南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黔西南州关于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方案》、《黔西南州提高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缺发展资金、缺土地、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农村五保、农村“两无”人员(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孤儿及其它14个类别的贫困农户家庭,采取“菜单式兜底”和“育婴式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精准扶贫。对因灾、因病、因残、缺劳力、农村五保、“两无”人员、孤儿等贫困类别的家庭,实施政策兜底;对因学致贫类别的贫困家庭,实施教育帮扶;对缺技术贫困类别的家庭,实施技术培训帮扶;对缺发展资金贫困类别的家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等资金帮扶;对交通条件落后贫困类别的家庭,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大行动计划帮扶;对缺土地贫困类别的家庭,实施转移就业或转产帮扶;对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家庭,实施宣传教育帮扶,广泛宣传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时传达相关政策信息,激发其内生动力。
(三)围绕精准管理抓改革。出台《黔西南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补充通知》,从2015至2017年,每名州级领导、每个州直部门、中央和省驻州单位领导班子走访帮扶2个贫困村;县(市、试验区)每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走访帮扶贫困村3个以上,县(市、试验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同志和驻村工作组干部统筹安排,遍访本辖区内其他贫困村、贫困户。通过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确保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户贫困户都有领导干部包保扶贫,不脱贫不脱钩。为实行最严格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推进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实用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发展上,确保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精准,更好更快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增收。出台《关于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坚持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因素分配到县的扶贫资金原则上按照“33112”的比例分配到乡(镇)、村(即30%用于扶贫产业,主要发展区域性规模化特色优势产业;30%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发展到村到户生产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民生项目;10%用于小额扶贫“特惠贷”贴息,主要用于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专项小额扶贫到户贷款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主要支持“雨露计划”和扶贫干部培训;20%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