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四举措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福泉市人社局大力开发乡村道路保洁、车场管理、河道管理、邻里互助等公益性岗位,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村和谐。截至目前,全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共计2137人。 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规范岗位职责。福泉市人社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及家庭困难人员,对纳入人员进行7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负责对纳入人员日常管理,明确纳入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并收集补贴资料。 加强数据比对,提前预防顶岗、空岗吃空饷的情况。福泉市人社局每月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台账与全员外出务工台账开展数据比对,对疑似外出务工人员及时开展核查,对于核实后确实外出务工、自主创业等实现就业人员及时取消岗位,将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兜底。 建立定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福泉市人社局每月由各乡镇(街道)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及时开展自查,主要核查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在岗情况、是否一人多岗情况等,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建立抽查机制,利用实地走访或电话抽访相结合。福泉市人社局每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开展实地走访或电话抽访,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等情况,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