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公安分局致力打造廉政公安品牌
今年以来,张店公安分局紧抓反腐倡廉不放松,通过强化廉政教育、搭建反腐平台、开展监督检查等措施,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积极创建“廉政公安”品牌。
一、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从“人、财、物、权”四个方面强化廉政建设
从日常行为入手,加强对“人”的管理。一是分局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纪律条令》、《五条禁令》等重要法纪条规以及纪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建立每周一固定学习日制度,将一周学习签名情况报纪委存档备查。二是不间断地开展忠诚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每周一早上“警察责任感宣誓”活动雷打不动,增强警察自身责任意识的同时,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三是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分局从党委成员到各中层领导干部分别与局长、各单位民警与单位主要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五条禁令责任书》,各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形成民警自我约束与领导监督的双重制约机制。四是全面推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问责谈话、警示谈话、回访谈话等制度。五是建立并完善“教导员定期谈话”制度,把与民警及民警家属定期谈话、谈心形成一种制度坚持下来,从而增进了对民警家庭、社会交往圈的了解和掌控,加强对民警“工作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六是建立廉政档案。为确保廉洁从警,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分局对21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实行电子档案的管理,提高了民警廉洁自律和遵守各项规定及遵纪守法的意识。七是大力推进警营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在办公区、生活区张贴有关人生、事业、廉政的格言图板,对民警进行潜移默化的廉政文化教育,提高民警自我约束能力。
从账目统管入手,加强对“财”的管理。一是建立账目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由分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全局财务收支账目,确保了全局资金收支账目阳光透明。二是抓好审计监督,加强财物管理。分局组织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审计小组,定期搞好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前、任中、离任审计工作。今年年初,为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不损坏,我局由两名局领导带队,由审计小组对部分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任中审计,起到了很好的倡廉监督效果。三是建立涉案资金、取保候审金专用账户,明晰两项资金的数目以及进出流向,真正有序、科学、规范管理涉案资金和取保候审金,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从专项整治入手,加强对“物”的管理。分局着力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公安机关内部建立涉案财物保管中心1处,涉案财物保管室22处,实行涉案财物分级、有序保管。自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对2010年以来所有刑事行政案件进行了逐一排查,共排查清理案件8050余起,其中涉案财物案件1123起、涉案财物3329件、涉案资金416万元、取保候审案件367起,其中到期未解除取保候审的17人,未退还保证金的89人。在此基础上,分局将去年七月确定为“取保候审案件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月”,通过治理,对自查发现的到期未解除取保候审的17人,全部按规定予以解除,未退还保证金的89人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本人或其家属后,全部予以退还。这些措施既从根本上防止了非法挪用涉案财物问题的发生,也切实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审批执法入手,加强对“权”的管理。一是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核制度。分局成立了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办理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每周一次对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事件引发的案件、有较大影响案件、暂缓拘留处罚案件等进行集体研究审核。从而严把了案件“出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防止了个人因素影响公正执法,杜绝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确保了严格公正执法。二是重点加强以“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为内容的“三重一大”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设立“2189149”纪委专人电话为公开监督电话,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监督。三是规范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检查程序。分局专门设计制作了《治安检查证》,规定必须持该证方可在辖区内依法检查;要求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进行检查的民警,使用统一、规范的检查用语,向被检查人亮明警察身份、表明法律依据、讲清检查理由;一律现场制作《治安检查告知书》,由被检查人签名,并对检查要求和具体检查行为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案单位在对被检查场所申请处罚时,无《治安检查告知书》的,一律不予审批,并严肃追究治安检查民警的责任,以此有效防止乱检查、不文明检查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搭建三个网络平台,着力打造“阳光公安”
建立“公安服务评价”平台。依托市局信息平台,分局开通了具备实时警务公开与信息审核打印兼容功能的“公安服务评价”平台,并在分局所属22个派出所户籍室全部安装了终端服务质量电子评价器,公开承诺、公开监督电话,将评价结果数据自动汇总储存到分局数据中心服务器,实现了时时对民警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监督。
建立网上执法平台。抓住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建立网上巡查、核查、考评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依托警务综合平台流转汇聚的执法办案数据,每月对执法源头、执法过程、执法结果进行网上动态巡查监控,主要巡查接处警、受立案、刑事强制措施使用、未破刑事案件侦察情况,治安行政案件中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拘留、大额罚款处罚、不予处罚的案件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督的执法情况。分局从基层单位抽调16名由教导员兼任的纪检联络员,分成4个督察组,对网上督察实行轮流值班巡查制度,同时每日安排两名民警对网上督察情况及时编写《网上督察信息》在全局进行通报,从而对值班备勤、内务办公秩序和执法办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网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察通知书》和《纠正执法过错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建立网上信息监督平台。依托情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集音频查听、图像监控、执法监督、报备督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信息平台,重点对行政管理服务、执法办案进行监控,实现分析、通报、督导、问责一体化完成。将与执法相关的讯问室、询问室等办案场所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共计62处,纳入网上督察系统,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必须在视频督察系统覆盖的场所内进行”,实现询问、讯问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编号随案保管,动态***接处警、案件办理等各项办案活动,确保实时监控,运行规范。
三、强化三项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廉洁公正执法
推行执法评议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部门作风大家评”、“科室作风大家评”活动,在全局基层所队开展以“创廉政公安,让群众满意”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全面推行以“主动、微笑、高效、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由群众对民警的服务态度进行直接评价。对评价不满意的,找出原因,制定措施,***整改。按照“执法公正廉洁、服务优质高效、制度健全落实、队伍素质过硬、工作业绩显著”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所队评议考核标准》,明确规定对违反《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十个不准、十个严禁》以及发生其他违法违纪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群众满意所队”的日常监督,对执法不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实行淘汰摘牌。
开展日常执法督察,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在开展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督察工作规范》,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体系,与干部提拔任用、评先创优挂钩。总结推广依法处置、督促整改、责令执行、决定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移送处理、考评奖惩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完善执法监督结果运用机制。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督察活动15次,出动督察警力72人次,查纠各类问题11件,提出督察建议12条,受理与民警执法相关的举报投诉10件,落实整改措施8条。
强化执法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注重发挥纪检、督察、法制、信访等内部监督部门职能的综合运用,建立了《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确立全局基层单位教导员为本单位兼职纪检联络员,随时抽调组成纪检督察小组,协助分局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日常反腐倡廉、纪检监督方面的集中检查、规范引导和现场帮教工作。同时认真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对执法工作、关键环节、热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执法不公、不廉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徇私枉法和违法乱纪的行为,使民警对不公、不廉的执法行为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有效杜绝了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了队伍不出问题。
2017.1.22-非正常户公告【2016】12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