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盐开展立法调研
8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队来盐,开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对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和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制度化、程序化需求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此次修订是维护法制统一性的要求,也是我省基层民主法治发展的现实需要。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我市落实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举措,充分肯定我市村民委员会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公开征求《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还就“委托选举”“流动票箱”等具体问题,与大家进行深入讨论交流。
曲福田指出,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事关基层群众自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要切实增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立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要学深悟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的法规政策文件,在强化村民自治的同时,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查研究,扎实做好选举办法修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曲福田说,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努力实现良法善治,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省民政厅副厅长周恒新、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顾爱平等参加调研。市领导倪峰、尹金来、顾云岭等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