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最美兴化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兴文明委〔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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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文 明 委
关于开展“2017·最美兴化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学好人、做好人、有好报的良好氛围,推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最美兴化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干部群众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的生动实践,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最美兴化人评选侧重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表现突出,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受到群众普遍赞誉和公认的集体或个人。其评选类别和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成立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级机关党工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台、市新闻信息中心等单位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1.参评人员推荐。根据评选标准,采取以下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在《兴化日报》、兴化政府网站、中国兴化政府网微信平台、兴化宣传微信平台发布“2017·最美兴化人”评选活动细则,由社会个人、集体对照标准进行自荐。
(2)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开发区推荐。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开发区在本辖区、本单位内进行筛选,组织推荐。
其中,各乡镇以集镇居民、农民为主体,在本辖区范围内遴选,负责推荐1~2人;开发区兼顾工人、农民、客商等不同对象,推荐2~3人;昭阳街道以社区居民及社区工作者为主体,共推荐3~4人;市教育局以教师、学生为主体,推荐2~3人;市卫计委以医护工作者为主体,推荐1~2人;市人武部、市老干局分别从武警官兵、老干部中各自推荐1~2人;市工商联、市残联以各自联系服务对象为主体,分别推荐1~2人;市民政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围绕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等方面,各推荐1~2人。
(3)成员单位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联系自身职能,对应推荐标准,各推荐2~3人。
其中市级机关党工委以机关工作人员为主体,负责推荐2~3人;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以非公企业职员工为主,负责推荐2~3人;市文明办以文明行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体,推荐2~3人;市委政法委以公安政法干警为主体,推荐1~2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以各自联系服务对象为主体,分别推荐1~2人。
各类先进人物的推荐,要形成1500字以上的详细事迹材料和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连同推荐表于11月27日前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各推荐人员进行预审,形成建议名单报组委会讨论。组委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兼顾不同类别要求,12月11日前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
3.组织投票。12月15日前,候选人简要事迹、选票刊登在《兴化日报》上,同时在“中国兴化”政府网站开设网上投票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投票工作。单位组织集体投票的,选票统一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或主管部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个人投票的寄送市文明办(市行政中心2号楼2417办公室)。
4.确定当选者。2018年1月12日前,综合纸质投票、网络投票以及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投票情况,组委会形成10名当选者和10名提名奖的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
5.组织表彰。2018年1月下旬,揭晓评选结果,由市文明委发文表彰,在市各主要新闻媒体上同步推出当选者专题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开发区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此次评选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美德善行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组织投票作为发动群众学习先进、争做先进、提升自我的重要环节来抓。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开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市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条件、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激发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2017?最美兴化人”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兴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